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03100000056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
发文字号: | 有效日期: | 2024-12-31 |
关于转发“前金所平台”案领款公告的通知
“前金所平台”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余军、鲍贺、深圳市卖货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黄明、谭均君、范治强、高磊、岳少君、马成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前金所平台”案),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了领款工作的公告,通知集资参与人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发的信息登记和案款发放信息系统填报收款账户等信息,以便划付退赔款。现将领款公告转发你们,请各受损集资人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附件1:“前金所”平台案件执行领款公告
“前金所”平台案件执行领款公告-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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