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23 |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日期: | 2023-08-23 |
发文字号: | 有效日期: |
塔城市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务派遣公司,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6220726、6231862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3日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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