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01000000003 | 成文日期: | 2024-10-10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发文字号: | 有效日期: |
塔城市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务派遣公司,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5个工作日)
监督渠道:
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一室主任 赛力克
举报电话:0901-6223518、6231862
详细地址:塔城市左公路10号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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