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
单位全称: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塔城市文物局、塔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公地址:塔城市团结路18号
办公电话:0901-6266880
办公时间: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责:
(一)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业振兴发展,拟定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二)管理塔城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落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促进文化和旅游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加大旅游市场开发建设。统筹旅游景区管理和指导,推进塔城市文广旅融合发展各项工作。
(三)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塔城市文化惠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六)负责塔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塔城市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七)负责塔城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八)负责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护、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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