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和村镇建设室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供热、道路等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督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国家和自治区园林城市申报工作;参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工程概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负责城市供热、供气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前期报批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塔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包装和项目库储备工作;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塔城市村镇建设工作,负责贯彻国家、自治区、地(市)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并实施;参与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和推进城镇化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报表统计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