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全称: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塔城市红楼街1号
办公电话:0901-6283611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八)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十)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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