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室(政策法规室)

发布时间:2025-10-23 18:52:48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负责自然资源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处罚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开展各类自然资源执法专项工作。

组织开展普法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自然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等有关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监督。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负责涉及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和各类信访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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