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50800000002 | 成文日期: | 2025-05-08 |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
| 发文字号: | 塔市政干〔2025〕3号 | 有效日期: |
关于曹付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局、办、街道办事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提名曹付刚同志为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提名刁永河同志为新疆千水融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提名李肖冰同志为新疆千水融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人选;
提名赵新平同志为新疆千水融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人选;
提名黄晓斌同志为新疆千水融通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柴宇凡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2年)。
免去:
李肖冰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提名免去曹付刚同志市千泉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提名免去刁永河同志市五弦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提名免去赵新平同志市五弦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提名免去黄晓斌同志市千泉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王健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2年)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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