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93000000008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9-30 |
| 发文字号: | 塔市政干〔2025〕9号 | 有效日期: |
关于于国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局、办、街道办事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于国志同志正式任市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
赵新丹同志正式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敏同志正式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鹏同志正式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牛茂亮同志正式任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玉同志正式任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何飞同志正式任市技工学校副校长;
孙雪晶同志正式任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阿合着力·达木同志正式任市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刘娜同志正式任市乡镇财政资金保障中心副主任;
李家琦同志正式任市国有资产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赵桂苹同志正式任市第十小学校长。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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