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智能机器人
繁体版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新疆政府网 塔城地区政府网 塔城市人民政府

长者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成文日期: 2019-11-11
发文机关: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 2019-11-11
发文字号: 有效日期:

塔城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塔城市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强化质量基础工作,加强监管制度建设,社会质量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全年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稳步提升,较好的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质量目标

一、产品质量基本情况

(一)工业产品质量状况:全市农用地膜生产企业4家,(2019年正常生产只有1家);塑料滴灌带生产企业32家,(正常生产28家)。本次监督检验共抽取了全市2930批次农资产品,合格23批次,合格率达到79%。其中塑料滴灌带生产企业28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检合格率为75%;农用地膜抽检1批次,合格1批次,抽检合格率为100%

主要问题分析:此次塑料滴灌带产品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耐拉拔试验、公称内径及极限偏差、流量均匀度等。耐拉拔试验不合格的塑料滴灌带不但抗紫外线性能、抗老化性能大打折扣,严重时还会出现大面积爆管、破裂以及迷宫变形等情况,起不到节能增产效果;流量均匀度不合格塑料滴灌带不仅容易造成其额定流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而且在使用过程中还极易出现与滴灌接头连接不紧密,造成漏水现象,致使农作物不能获得所需的水分,造成农作物减产。滴灌带生产过程都会使用再生料和新料按一定的配比加工新产品。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滴灌带重复回收加工使用,其回收料的使用量占原料的80%以上,加入新料比例较少,使产品性能大大下降,导致了滴灌带产品质量的下降,流量均匀度、耐拉拔试验不合格率大大提高。

措施和建议:一是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停销,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经复查、复检合格的企业允许其继续生产、销售,整改复查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允许开工生产。二是举办全市农资产品质量提升宣贯培训班,宣贯农用地膜、单翼迷宫式滴灌带产品国家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今后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出规范性要求。三是加强对停产企业跟踪管理,在企业开工前,再次进行抽样检验工作,确保其产品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销售使用四是通过开展农资专项打假下乡活动等方式,向广大农民介绍农资产品的科学选购和依法维权相关知识,正确引导消费,积极受理农民消费者质量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权益,确保本市农业春播生产顺利进行。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按照自治区、地区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订了《塔城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191020日,根据通过“双认证”的检测参数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在我市蔬菜基地、批发市场、及各大超市共抽检10次,抽取蔬菜、畜禽样品(牛奶生鲜乳)等样品155个,抽取水果16个,总体抽检合格率为100%

截至2019930日,配合自治区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督(风险监测)抽样工作季度抽检共3次,抽取蔬菜、食用菌、禽畜等三大类91个样品,第一季度抽检结果总体合格率为97.1%,第二季度抽检结果100%,第三季度抽检结果暂未出。

20194月根据自治区新农质【201936号文件《2019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配合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水果专项抽样工作共1次,抽取草莓样品13个。到目前为止,全市未发生一起因食用农残超标蔬菜而导致的中毒事件。

(三)食品质量状况  食品类抽检情况,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辖区内农副产品进行抽检,截至目前抽样210批次,合格率100%,并通过塔城市政府网进行公示。目前已完成抽样任务,有41批次10底前完成检验和数据上传任务。

二、工程质量

 (一)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办结率:全年所有竣工验收项目已全部安装永久性标牌。对项目经理质量行为以及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进行了检查。根据自治区有关“瘦身钢筋”、外墙保温文件部署,开展了专项质量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160项次,对钢筋、电线、保温板等合格证明、检验报告进行核验,现场使用游标卡尺抽取部分材料,期间未发现塔城市有不合格钢筋的质量问题。全年共发现工程质量问题62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9份,整改率100%

(二)水利工程质量综合水平2019年主要实施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工程、塔城市喀浪古尔河河道治理工程、塔城市阿不都拉片区水源地修复工程、塔城市2018年度(喀拉哈巴克乡)高效节水工程等4个项目(均为上一年未完本年度续建工程)。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工程大坝基础、趾板和两岸边坡开挖已全部完成。溢洪道进水渠段、泄槽段土石方开挖全部完成。溢洪洞平洞开挖全部完成,放水隧洞进口、竖井土石方开挖全部完成,完成启闭机和闸门制作;进口闸室、渐变段、洞内和出口闸室砼衬砌4900m3,完成钢筋制安775T,完成过水部分弧形工作闸门埋件安装、进口闸门和手工吊葫芦安装,完成导流支洞101m平洞开挖。完成围堰填筑、土工膜铺设及护坡砼浇筑;完成临时房屋及炸药库、油库;完成临时道路17km,完成修建永久道路3.65km;完成供电线路4.3km;完成生产和管理办公用房主体。塔城市喀浪古尔河河道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能贯彻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2019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三)林业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4500亩退化林修复和封育5000亩,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林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此工程总投资86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75万元,农民投工投劳及自筹资金585万元,此项目已进行年度秋季验收,未兑现国家补助资金。塔城市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计划任务为3000亩,已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资270万元,现已完成了《塔城市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等待上级部门批复,2018年春季完成83亩,剩余2917亩计划在秋季下达任务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三、服务质量

(一)旅游行业:根据塔城地区旅游局2019年下发旅游满意度调查问卷100份,经各旅游企业、游客填写已全数上交地区旅游局,附图片资料。

(二)旅游投诉案件结案率:截至目前接到2起旅游服务投诉电话,已办结完毕,办结率100%

(三)快递行业:辖区内16家已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的15个营业场(部分品牌联合经营)所已百分之百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民政行业:塔城市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和孤儿集中供(收)养率达到90%以上。

四、质量安全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效价进行检查及血清样品抽样,共计抽样300份,通过实验室检测,牛羊口蹄疫、禽流感抗体均达标。累计检测牛布病209头,检测羊布病1000只,均为阴性。截至目前,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已累计免疫牛5.6万头,免疫羊42.5万只,免疫猪1.12万头,免疫家禽32.4万羽,免疫进度达到90%,目前正开展补免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抗体检测将于11份开展。

(二)瘦肉精、三聚氰胺抽检情况: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的经营店。通过饲料经营单位的检查,目前还没有发现违法行为,说明我市的饲料质量安全良好。

全年共检查兽药饲料经营单位18个,屠宰场1个,规模化养殖场21个,抽取尿样800余份、肉样品10份、肝样品20份,进行了检测,牛450头,羊323只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和兽药残留超标的畜禽产品。

(三)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情况:2019年,塔城市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燃煤锅炉、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守安全底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服务,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2019年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为0,低于国家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事故控制指标。特种设备定检率达96.09%;电梯责任保险投保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质量提升

一、质量提升组织与保障

(一)推动质量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为进一步加快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区强区办〔20192号)和塔城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提升工作的安排部署塔城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9年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召开专题质量提升专题会议,对各部门职能质量提升工作进行了分工安排部署。二是召开质量提升推进会,安排部署质量提升工作考核事宜。三是拨付专项工作业务经费47.3万元,较上一年15万元增长24%四是在塔城市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2315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71起,其中投诉案件105起,办结16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23.91万元;受理举报案件24起,办结24起。消费者满意率达98%以上;在原“12315”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基础上整合价格监管和知识产权两部投诉举报电话,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集中核查、快速反馈的消费投诉解决机制,建立投诉无节假日、受理无盲区、解决无顾虑的工作机制,实现365天消费投诉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消费投诉举报制度,确保消保消协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群众诉求受理取得新成效。五是制定塔城市乡镇质量工作考核细则并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镇绩效考核。

(二)质量提升行动与机制:一是落实质量提升工作要点。起草并由塔城市人民政府办下发(《关于调整塔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塔城市2019年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任务进行了分工,并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评价内容,对各乡镇场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定期上报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公示,为塔城市委、市政府进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实施名牌战略,我市目前已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企业有37个产品,分别是新疆塔城储绿粮油集团面粉加工有限公司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玉米糁和玉米粉,塔城市鹏坤玉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玉米糁、玉米粉,塔城市张新生打瓜籽加工专业合作社塔域瓜子(纯正五香);有机农产品1个(新疆塔城储绿粮油集团面粉加工有限公司小麦粉);有机种植基地1个(新疆塔城储绿粮油集团有机种植基地,面积133.33公顷);一家合作社产品进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三)落实质量考核制度:一是编写塔城市质量分析报告,在塔城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二是组织质量提升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意识。认真落实“万名质量明白人培训”,组织全市50家企业参加了线上线下培训工作。9月份认真开展“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通过实验室开放日,座谈会,电视、户外LED、微信转发、围绕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等主题活动,将质量月宣传主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提升产品质量:

1、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建设情况

2019年塔城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国家追溯平台账号开通工作。截至目前已开通塔城市农业农村局监管系统管理员账号和内部用户账号、检测、执法机构账号,并将各机构主体信息上传至国家追溯平台。二是积极联系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指导并审核各企业、合作社使用国家追溯平台完成平台注册工作。截至目前,已有5家生产经营主体完成注册登记。每个乡镇监管站确定两名监管员,配备了仪器设备,并对监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截至目前,有4个乡镇场正常开展农产品速测工作。截至目前,各乡(镇)场积极配合自治区例行抽检快速检测32次,抽取蔬菜样品1624批次,总体合格率为100%。塔城市农业农村局10人分两组,长期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事。

2、提升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

对全市的21家规模化养殖场及牛育肥场进行了检查。一是检查监测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现场抽查药品和饲料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饲料。二是检查畜禽养殖档案、防疫档案是否建立、完整、规范情况,检查家畜耳标佩戴等情况。通过抽样检测我市没有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现象。

3、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一是对各乡(镇)场积极配合自治区例行抽检快速检测32次,抽取蔬菜样品1624批次,总体合格率为100%2.重点是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集体用餐单位。实现餐饮服务操作过程可视,提高餐饮消费者的安全感。经过不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二是抓好餐饮服务“明厨亮灶”“智慧”平台的运用。目前,13家大型餐饮,29家城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均已达100%。完成明厨亮灶的小型餐饮151家、集体食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1家养老机构,完成比例达到87%。塔城市46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率先进入食药平台信息化监管平台,共安装摄像头78个。三是鼓励食品加工小作坊入园统一管理。目前已有20家各类小作坊经营户签订了入园合同,已经开始装修进园,预计11月中旬起正式开始运营。同时,规划出杂碎集中加工区,解决了12户特殊行业杂碎加工场地问题。四是提升民生领域药品安全。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0家、医疗机构8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查处中药饮片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3.29万元;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1家,下发责令改正18份,立案查处5起,罚没款0.50万元。与71家药品经营企业、48家医疗机构签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书》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2019已完成药品监督抽检12批次、基本药物抽检4批次、中药饮片5批次,医疗器械2批次,化妆品2批次,都已送往检验机构检验,截至目前,有1批次中药饮片检验不合格,已立案,罚没款0.71万元。

4、提升交通运输质量,落实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规定,实现自治区级公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  

推进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新技术加快淘汰或限制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以工程质量通病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多发易发的质量问题,破解制约工程质量提升“瓶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品质工程”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提升工程质量

(一)提升工程质量2019年度,我市在建工程63项,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87.8万平方米。涉及施工企业19家,监理企业7家。工程质量总体处于稳定受控状态。本年度按照时间节点分别开展2次综合执法检查,并开展了瘦身钢筋、砂浆质量、外墙保温质量等专项检查。组织企业参加乌鲁木齐市优质工程观摩会,开展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培训2次,培训企业主要管理人员130人次。

(二)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各旅游业态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快速发展,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旅游企业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日益增强。旅游景区环境整洁优美,景区工作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景区游客投诉明显减少,景区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星级酒店各岗位员工职业技能普遍提升,酒店能耗进一步下降;稳步开展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和重点打击,进一步优化了塔城市旅游服务环境,维护了塔城市旅游行业良好形象。妥善处理游客投诉2起,没有发生任何旅游安全事故,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2019年,通过加强日常景区质量监管,全市旅游景区质量整体得到较大提升,营造了良好的景区形象,显著提高了游客满意度。二是2018年,塔城市投资1亿元,建设了塔城盈通物流园和煤炭物流销售市场。根据划行归市原则:盈通物流园被分为物流寄递及仓储、建材销售及储存、废品回收、煤炭储存销售四个行业区划,并配有大型停车场和货运信息中心。园区采用“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管理模式,由塔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发起组建下属塔城盈通物流有限公司负责物流园项目的管理和运营。园区建成后,承担了全市所有的快递托运、煤炭物流销售、建材物流销售、废品物流配送等方面的物流配送业务。推动了塔城市物流仓储及特种商品储存销售行业园区化、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彻底杜绝相关行业企业出现安全生产和稳定方面的隐患,确保全市物流仓储及特种商品经销行业健康平稳发展。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切实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塔城市社会福利院定期对养老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一是每年开展一次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通过由上级领导和老年人、老人亲属进行谈心谈话,不记名问卷调查两种方法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梳理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改提高;二是对入住老人定期开展评估,由于入住老人较多,老年人身体健康及心理思想难以掌控,要定期开展评估,及时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和思想状况。

(三)落实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各部门质量分析报告联动机制,更加有效全面的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工作。

(四)万名质量明白人培训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农用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等50家企业进行万名质量明白人线上线下工作。

三、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一)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一是对塔城市涉及工业、农用产品企业31家,5类产品实行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其中包括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推荐性标准),进一步增加了各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的法律意识。同时,根据《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和监督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余人次15家企业进行了检查。二是加强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合本区域企业网上自我公开标准情况,对本辖区内的农用地膜企业进行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检查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生产企业4家,停产3家,生产1家,经检查该企业生产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符合GB/13735-2017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塔城市企业对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发现、解决或反馈标准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社会经济效益提升的作用,提升标准化的影响力,更好的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三正在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创建面积68万亩,其中: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50万亩;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18万亩,目前,创建材料已由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递交到国家绿色食品中心,塔城市建设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已获得批准。

(二)提升计量基础保障能力:一是开展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对塔城市加油站、眼镜店、煤炭市场、集贸市场等使用的计量器具开展监督检查,等在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共检查计量器具400余台(件),立案10起,已办结10起,罚没8.6万元。依法严厉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的计量市场环境。二是开展“诚信计量进农村”活动,深入7个乡镇,对在用的245台计量器具开展集中检定,现场对检定合格的电子秤加贴检定合格证,对检定不合格的电子秤,技术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校准,经检定校准后合格率为100%,为实现公平交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开展夏粮收购、秋季农产品收购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为确保秋粮收购用计量器具准确,保障广大农民利益,在夏粮收购期间及秋季农产品收购季节,对塔城市辖区内粮食收购站点及烘干场在用的电子衡器、谷物水分测定仪等计量器具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计量器具使用单位18家,确保收购企业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达100%,切实保证农民用上“放心秤”,积极构建和谐、放心的秋粮交易市场环境。

(三)加强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一是对塔城市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塔城市目前检验检测机构共计16家,目前1家报停,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专家组随机抽取5家(涵盖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覆盖率30%,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塔城市辖区内自愿性认证活动的企业12家,其中涉及认证项目共计21项,其中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有机产品(OGA)、绿色食品认证。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家企业认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家、绿色产品认证企业1家。三是2019年申请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50万亩验收工作,完善创建期各项工作,已完成自治区现场检查工作,下一步等待国家绿色发展中心检查。

(四)农产品双认证工作:塔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位于塔城市杜别克街248号,购置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凯氏定氮、原子吸收等仪器设备40()。实验室项目已于20115月通过自治区农业厅验收。实验室双认证工作在2014年开始筹备,于2017930日已通过“双认证”考核并正常开展定量检测工作。

四、质量创新与发展

201910月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塔城市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自治区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作为塔城市民,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是我们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塔城人民用心、用行动书写和谐生态宜居塔城新的画卷。

(一)工程质量方面。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按照《关于加强塔城市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工作的通知》,继续开展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实体质量抽测。同时采取“差别化”管理模式,对质量信誉差的施工企业实行重点监督检查。在施工现场要求开展样板引路工作,即有实体工程样板,各班组按照样板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019年我市有4项工程获得地区“红花杯”优质工程奖项。

(二)旅游业方面。有续推进喀拉哈巴克乡橡园西迁博物馆布展项目(续建),目前正在进行硬件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包括博物馆内部的LED大屏、音响设备、室外综合服务站、环保公厕等)。二是塔城市塔塔尔族撒班节传承中心建设项目(续建),主体已完工。三是音乐广场改造项目(续建),现已投入使用。四是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续建),主体已竣工。五是完成旅游厕所3座,旅游民宿打造17804张床位。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塔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于2017930日已通过“双认证”考核并正常开展定量检测工作。计划2020年完成农产品检测机构“双认证”复验任务,切实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以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创建“三品”核心示范区;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强力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加快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质量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各职能部门虽然开展过联合执法、安全检查等协作,但在质量数据使用、产品信息公开、行政监督管理、工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沟通不及时,可能产生监管死角、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二是塔城市无检验检测机构、无检验检测专业人员,质量人才匮乏,执法部门专业人员需要增加,检测、执法水平亟待提高。另一方面企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影响企业发展。

三是部分企业员工业务不熟悉,服务细节上、专业上还不足,影响了对客服务。主要因为人员流动快,新手业务不熟。

四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起步早,虽现已通过“双认证”,但具体检测工作人员力量相对薄弱,我市及各乡镇场大批量检测人手不足,检测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影响农产品检测业务扩展。

五是各乡镇场领导对林业的重视力度不够,对政策理解不透,并且乡级林业站管理权下放,造成配合力度不够,林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对策和建议

一是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加大宣传,从源头抓质量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质量工作氛围。通过开展“质量强市”工作,提升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是进一步林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林业系统林业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政治过硬,技术够强的林业队伍。

三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加大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和重点项目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力度,推广电梯保险制度;特种设备安全进校园,义务宣传;建设电梯物联网和应急处置平台系统;开展重点危险源和人口密集特种设备监察;开展旅游景点游乐设施的检查。

四是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特色化、个性化的服务,努力提高游客的满意率。

五是我市将以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体系为手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监、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我市农管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质量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今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在全社会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形成产品质量强市、质量强企风气,为塔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而推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