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10 |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日期: | 2023-02-10 |
发文字号: | 有效日期: |
塔城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为全面摸清政府家底、夯实政府资产管理基础、反映政府资产管理绩效、推进政府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及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要求,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2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2021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的内容和重点》具体要求,从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等四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综合报告汇总如下:
第一部分 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报告
一、监管企业基本情况
2021年塔城市所属国有集团企业4家,下属子公司61家,分别为:新疆塔城市鑫塔农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储绿粮油购销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市五弦河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35家、控股子公司12家、参股公司14家。现有在职职工959人,离退休职工321人。
二、国有企业运行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现有国有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为105亿元,负债总额为47亿元,资产负债率45%,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为57亿元,截至目前塔城市国有监管企业营业收入11亿元,实现净利润2867万元,交纳税金5775万元。
塔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对外贸易、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并承接国家政策性资金,财产租赁,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
运营情况:2021年末资产总额37亿元,负债总额33亿元,资产负债率89%,所有者权益4亿元,完成总收入3.8亿元,经营总成本3.44亿元,实现净利润2184万元,上缴税收2806万元。
新疆塔城储绿粮油购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粮油收购、储备、加工、研发、销售、进出口于一体的股份企业。现有在岗职工117人,退休职工137人。2014年12月与新疆最大的面粉加工龙头企业天山面粉集团作为战略投资合作伙伴,优化股权结构(目前国有持股49%,天山持股48.93%,职工股2.07%)完成改制重组。
运营情况:2021年末资产总额5.6亿元,负债总计4.5亿元,营业收入3.6亿元,经营总成本3.69亿元,净利润366万元。上缴税收205万元。
新疆塔城市鑫塔农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业、畜牧、服务、租赁、贸易、工程、销售等业务。从种子到种植、管理、仓储、加工、流通全产业链托管服务,创新农业发展新模式,打造绿色有机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企业职工114人。
运营情况:资产总额61.36亿元,负债总额9.77亿元,所有者权益51.59亿元,资产负债率16%,实现营业收入3.7亿元,经营总成本3.7亿元,实现净利润205万元。
塔城市五弦河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制水、供水、二次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水质化验检测、中水回用等业务。承担对城市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对新建或改建城市供水工程的管理与实施,负责湿地保护、水源地保护工作。
运营情况:自来水公司现有水厂两座,综合日供水能力4.5万吨/日,资产总额7641万元,负债总额947万元,营业总收入2035万元,经营总成本1933万元,净利润111万元。
排水服务中心,负责城区排水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现有设计日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污水厂一座。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领导和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在落实“确保公司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立方面还有空白;在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经营业绩考核、促进党建与业务开展深度融合等方面力度不足。
(二)在国有资产监管、产业链供应链提升上存在不足。在聚焦主责主业方面,仍然存在抓住不放,剥离低效、无效资产推进缓慢的情况。国企的走深走实,特别是加强国资监管,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发挥国有经济战略引领作用等方面,今后还应加大力度。
(三)稳妥推进国企改革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从改革的实际进展情况看,截至去年底,已经实现了全部改革目标任务的90%以上,但相对来说,剩下来的都是较难的改革任务,必须提前谋划,抓紧落实。
(四)企业专业人才短缺,业务不够精湛,技术力量较薄弱。企业发展中规模扩张与人才队伍结构不优、培养引进不足的矛盾突出,企业内部人才培养模式不健全,外部人才引进难以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尤其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紧缺,限制了企业的发展速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战决胜之年,收官之年,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要坚持改革稳中求进,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盯改革目标任务,全面对标对表,攻坚重点难点,逐项对账销号,实现全面胜利收官,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继续狠抓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党的核心领导。始终坚持党的建设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把国企党建放在首位,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计划2022年打造塔城储绿粮油购销集团有限公司为廉洁示范点,坚持党的建设和企业经营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党组织建设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二)继续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国有企业的监管。围绕稳增长发力是今年国企改革的总要求,要加强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突破和激励引导,更好激活国有企业发展的潜能,指导企业紧盯基础,防范化解风险,继续加强中央企业债务、资金、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着力提升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能力,提前介入处置,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部分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
塔城市目前国前金融企业一家是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3个金融风险防范点,具体如下:
一、金融企业资产综合报告
2021年度,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农商银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联社、总行党委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深耕本地为基础”的经营理念,2021年资产综合报告如下:
(一)人员、机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末,塔城农商银行有职工204名,其中:在职职工196人(含1名劳务派遣员工),内退职工8人。所辖18个营业网点(1个营业部、17个支行,其中农区支行7个,城区支行8个,兵团团场支行3个)。内部设立14部1室1中心,即: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财务管理部、信贷管理部、科技网络部、风险合规部、纪检监察部、资金运营部、电子银行部、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业务拓展部、授信审批中心。
(二)经营基本状况
1、资产及其构成:截至2021年12月末,各项资产余额612507.02万元,较年初增加51551.46万元,增幅9.19%,其中: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69675.5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1.38%;存放同业及联行款项49754.3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12%;各项贷款410077.55万元(其中买断式转贴现1598.0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6.95%;各项投资44344.99万元,占资产总额7.24%;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净值、在建I程、无形资产、抵债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38654.5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31%,各项资产F减值准备余额为28195.33万元。
2、负债及其构成:截至2021年12月末,各项负债余额为555599.47万元,较年初增加41337.11万元,增幅8.04%,其中:各项存款余额522952.7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94.12%;借入央行支农再贷款10000万元,负债总额的1.80%;其他非付息负债余额为11131.2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2.00%。
3、所有者权益及其构成:截至2021年12月末,所有者权益为56907.55万元,比年初增加10214.35万元,增幅21.88%,其中:实收资本18938.92万元,较年初增加2325.82万元;一般风险准备19122.56万元,比年初增加10219.30万元,增幅114.78%。
4、本期损益状况:截至2021年12月末,本期实现各
项收入33153.07元,主要收入及其构成:利息收入26616.06
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0.28%;金融机构往来收入2996.97万元,
占收入总额的9.04%;中间业务收入375.7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13%,投资收益2814.8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49%。本期各项支出21817.86万元,主要支出及其构成:利息支出8921.35万元,占支出总额40.89%;业务及管理费用8918.2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0.88%;计提资产F减值损失2361.2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82%;所得税费用1690.81万元,综合费用率27.01%,较上年同期.上升1.3 个百分点,本期实现净利润9644.40万元。
(三)当年核销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及享受政策减免情况
1、收回、处置贷款情况:2021年全辖共收回表外置换、核销类贷款本金907.98万元;其中收回已核销贷款本金907.26万元,收回置换贷款本金0.72万元,完成自治区联社清收考核目标任务的258.58%,累计收回表外贷款利息18.59万元。
2、享受政策减免情况:2021年度增值税减免537.99万元,其中: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17]77号)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度减免增值税350.12万元;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91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优惠,2021年度减免增值税76.95万元;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文件规定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增值税优惠,2021年度减免增值税110.92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件,2021年度所得税减免1133.52万元。
3、核销贷款情况:2021年共核销呆账贷款69笔,金额1522.89万元。
(四)不良资产增减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1年12月末,塔城农商银行表内不良贷款余额7961.74万元较年初减少218.15万元,不良贷款率为1.94%,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0.28个百分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塔城农商银行全年新增不良贷款51 69.09万元。其中新增农户不良贷款592.44万元,占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1.47%; 新增城镇个人客户不良贷款1427.09万元,占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为27.60%;新增法人客户不良贷款3149.56万元,占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为60.93%。2021年造成塔城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2021年初,依照每个支行的不同信贷资产情况,量身定制考核方案,做到既能总览全行又能差异化考核各个支行,将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与网点经营目标考核挂钩,做到考核责任到人,严防不良贷款前清后增。二是持续推进一户一策,本着不仅要向新增贷款要效益,还要向不良资产要效益的原则,抓住不良贷款清收管理不放松。三是积极协调法院依法加大对钉子户、赖账户贷款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力度,依托司法渠道持续做好不良贷款清收。
(五)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末,塔城农商银行计提各项损失准备2361.21万元,其中计提贷款损失准备1728.97万元,计提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632.24 万元。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为26617.65万元,贷款应提准备金为5044.84万元,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为527.62%,拨备覆盖率为334.32%,整体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存、贷款利率,准备金利率调整的影响
2021年,塔城农商行日均存款余额486753.73万元,同比上升61062.37万元;执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5%,存款平均付息率为1.76%,同比上升0.44个百分点;贷款利息收入2661 6.06万元,占总收入的80.60%。贷款平均利率为6.64%,同比下降0.55个百分点,降幅为7.65%。塔城农商银行主要收入来源仍然来自存贷款利差。塔城农商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和中、农、工等国有商业银行保持同等水平,面对塔城市金融机构多、竞争压力大的特点,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存款居民有更多存款之外的投资渠道,贷款客户将有更广的贷款之外的融资渠道,因此对存贷款规模扩张也会受到限制。存贷利差的快速收窄使得我行盈利能力受到严峻挑战,对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贷款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二个:
一是贯彻落实利率政策,减费让利;二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大量发放政策性贷款,如脱贫攻坚贷、疫情贷款延展缓贷乡村振兴贷。在现今存贷息差急剧缩小的情况下,着力发展中间业务,调整利润结构,从而降低利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
(七)资产盘点情况
塔城农商银行成立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盘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人分别对全辖18个营业网点、机关各部室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进行了盘点,截至2021年6月末盘点率达到97.62%,2021年12月末盘点率达到97.01%,均达到自治区联社盘点要求。对部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且达到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报损年限的,根据相关文件,经党委会同意后按流程进行了报废报损处理。
第三部分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纳入我市财政资产系统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154个(其中独立核算单位153户)。目前已经全部完成《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的填报及审核工作,根据汇总数据,我市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共计452497.18万元,负债总额账面数共计68634.69万元,净资产总额账面数共计383862.4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301787.39万元,负债总额账面数41110.93万元,净资产账面数总额260676.46万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150709.79万元,负债总额账面数27523.76万元,净资产总额123186.03万元。
塔城市2021年年末数资产总额为452497.18万元,较上年增长70662.06万元,增长率为18.5%,其中:2021年流动资产总额为33280.65万元,较上年减少10979.2万元,减少24.8%,下降原因是今年货币资金减少,往来的清理力度较大,其他应收应付款大幅度下降;2021年固定资产原值272151.72万元,较上年增长28919.73万元,增长率为11.89%,增长原因是政府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入;2021年在建工程原值为258927.06万元,较上年增长80517.29万元,增长率为45.13%,增长原因是上级财政加大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2021年无形资产原值为10908.49万元,较上年增长8122.83万元,增长率为291.6%,增长原因为2021年我市新建千泉湖广场,土地收益增长;2021年公共基础设施原值23677.54万元,较上年减少10323.07万元,减少30.36%,减少原因是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划拨为村集体资产;2021年政府储备物资原值为203.12万元,和上年持平,原因是应急储备物资未发生变化;2021年文物文化资产年末为175件,其中不可移动文物较56件,可移动文物较119件,和上年持平,未发生变化;保障性住房上年期初原值13054.45万元,年末为0万元,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运营管理权限移交地区保障性投资公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新建项目未完工。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有针对性地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做好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助力经济发展,同时也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基础。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坚持实地查看,实物于账面是否一致等,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拓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思路,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日益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国有
(一)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还不够主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掌握的还不够细致,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资产信息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推进资产管理的改进措施及建议
1、严格核查。对固定资产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细化,加大监管办度。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3、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4、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第四部分 国有自然资源类报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相关要求,现将塔城市2021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域概况
塔城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准噶尔盆地西北边缘的塔城盆地,经纬度坐标范围为:东经82°41′12′′~83°38′19′′,北纬46°24′03′′~47°14′03′′。南北最长92公里,东西最宽61公里。西北部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东与额敏县毗连,南与裕民县相邻。东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630公里,西距国家一类口岸——巴克图口岸直线距离仅12公里,是中国距离边境最近的开放城市之一。塔城市下辖和平街道、杜别克街道、新城街道等3个街道,二工镇、恰夏镇等2个镇,以及阿不都拉乡、喀拉哈巴克乡、阿西尔达斡尔民族乡、也门勒乡等4个乡。
2021年,塔城市总人口14.8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6.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2.3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6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9.1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26:18:56,人均GDP达到58744元,按全年平均汇率(1:6.6174)计算达8877美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我市紧紧围绕全市自然资源工作重点和自治区、塔城地区工作部署,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强化管理,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努力建立空间优化和集约利用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推动自然资源综合管护和高效利用。
(一)土地资源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市政区域总面积358584.23公顷(537.88万亩),其中农用地331735.92公顷(497.6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2.51%,建设用地9827.05公顷(14.7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74%,未利用地17021.27公顷(25.5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75%。
表2-1 塔城市2021年土地面积汇总表
名称 |
农用地面积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土地总面积 |
面积(公顷) |
331735.92 |
9827.05 |
17021.27 |
358584.23 |
占比(%) |
92.51 |
2.74 |
4.75 |
100 |
农用地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湿地、设施农业用地等。耕地面积111291.19公顷(166.94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3.55%;园地1175.31公顷(1.76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35%;林地64139.34公顷(96.21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9.33%,牧草地面积为150168.09公顷(225.25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5.27%,其余各类用地面积较小。
表2-2 塔城市2021年农用地面积汇总表
地类名称 |
总面积(公顷) |
总面积(万亩) |
占农用地面积比例(%) |
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 |
农用地面积 |
耕地 |
111291.19 |
166.94 |
33.55 |
31.04 |
园地 |
1175.31 |
1.76 |
0.35 |
0.33 | |
林地 |
64139.34 |
96.21 |
19.33 |
17.89 | |
牧草地 |
150168.09 |
225.25 |
45.27 |
41.88 | |
农村道路 |
1845.92 |
2.77 |
0.56 |
0.51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207.00 |
1.81 |
0.36 |
0.34 | |
湿地 |
1107.00 |
1.66 |
0.33 |
0.31 | |
设施农用地 |
802.08 |
1.20 |
0.24 |
0.22 | |
合计 |
331735.92 |
497.60 |
100 |
92.51 |
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土地等。住宅用地面积5302.95公顷(7.95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53.96%;商服用地面积252.2公顷(0.38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2.5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629.79公顷(0.94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6.41%;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220.51公顷(3.33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22.60%;工矿仓储用地面积879.04公顷(1.32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8.95%;特殊用地面积427.41公顷(0.64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4.3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87.13公顷(0.13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0.89%;其他土地面积27.96公顷(0.04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0.28%。
表2-3 塔城市2021年建设用地面积汇总表
地类名称 |
总面积(公顷) |
总面积(万亩) |
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 |
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 |
建设用地面积 |
住宅用地 |
5302.95 |
7.95 |
53.96 |
1.48 |
商服用地 |
252.25 |
0.38 |
2.57 |
0.07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629.79 |
0.94 |
6.41 |
0.18 | |
交通运输用地 |
2220.51 |
3.33 |
22.60 |
0.62 | |
工矿仓储用地 |
879.04 |
1.32 |
8.95 |
0.25 | |
特殊用地 |
427.41 |
0.64 |
4.35 |
0.12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87.13 |
0.13 |
0.89 |
0.02 | |
其他土地 |
27.96 |
0.04 |
0.28 |
0.01 | |
合计 |
9827.05 |
14.74 |
100.00 |
2.74 |
未利用地主要包括其他草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塔城市的未利用地主要包括其他草地面积13428.44公顷(20.14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78.89%;其他土地面积122公顷(0.18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0.72%;湿地面积1808.24公顷(2.71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10.6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662.58公顷(2.49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9.77%。
表2-4 塔城市2021年未利用地面积汇总表
地类名称 |
总面积(公顷) |
总面积(万亩) |
占未利用地面积比例(%) |
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 |
未利用地面积 |
其他草地 |
13428.44 |
20.14 |
78.89 |
3.74 |
湿地 |
1808.24 |
2.71 |
10.62 |
0.50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662.58 |
2.49 |
9.77 |
0.46 | |
其他土地 |
122.00 |
0.18 |
0.72 |
0.03 | |
合计 |
17021.27 |
25.53 |
100 |
4.75 |
从权属性质来看,全市国有土地面积为269748.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23%,集体土地面积为88835.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77%;其中在国有土地中,湿地面积为2837.38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79%;耕地面积为41127.86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11.47%;园地面积为544.86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15%;林地面积为57315.79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15.98%;草地面积为157687.86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43.98%;商服用地面积为222.03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06%;住宅用地面积为2634.66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7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541.25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15%;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643.88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74%;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766.55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2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454.82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68%;特殊用地面积为322.77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09%;其他土地面积为648.77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18%。在集体土地中, 湿地面积为77.87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02%;耕地面积为70163.32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19.57%;园地面积为630.44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18%;林地面积为6823.55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1.90%;草地面积为5908.66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1.65%;商服用地面积为30.21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01%;住宅用地面积为2668.29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7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88.54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02%;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1422.55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40%;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112.49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0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501.90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14%;特殊用地面积为104.65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03%;其他土地面积为303.28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08%。
表2-5 塔城市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
地类名称 |
国家所有(公顷) |
集体所有(公顷) |
合计(公顷) |
湿地 |
2837.38 |
77.87 |
2915.25 |
耕地 |
41127.86 |
70163.32 |
111291.19 |
园地 |
544.86 |
630.44 |
1175.31 |
林地 |
57315.79 |
6823.55 |
64139.34 |
草地 |
157687.86 |
5908.66 |
163596.53 |
商服用地 |
222.03 |
30.21 |
252.25 |
住宅用地 |
2634.66 |
2668.29 |
5302.9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541.25 |
88.54 |
629.79 |
交通运输用地 |
2643.88 |
1422.55 |
4066.43 |
工矿仓储用地 |
766.55 |
112.49 |
879.04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2454.82 |
501.90 |
2956.71 |
特殊用地 |
322.77 |
104.65 |
427.41 |
其他土地 |
648.77 |
303.28 |
952.04 |
合计 |
269748.48 |
88835.75 |
358584.23 |
从耕地质量来看,塔城市2021年度耕地共有2725个单元,面积共计104329.32公顷,分为水浇地和旱地,其中水浇地101774.94公顷,旱田2554.38公顷。
耕地的自然质量等别主要由土壤pH值、表层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效土层厚度、障碍层距地表深度、土壤盐渍化程度、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及土壤侵蚀程度等耕地自然条件所决定。塔城市耕地国家自然等共划分为4个等别,即10等至13等。其中旱地面积为2554.38公顷,主要分布在11等和12等;水浇地面积为101774.94公顷,主要分布在11等和12等。如表2-6所示:
表2-6 塔城市2021年度耕地国家自然质量等别评定结果表
地类名称 |
统计类型 |
国家自然等 |
合计 | |||
10等 |
11等 |
12等 |
13等 | |||
水浇地 |
单元(个) |
11 |
1425 |
962 |
177 |
2575 |
面积(公顷) |
366.36 |
63737.03 |
32257.92 |
5413.63 |
101774.94 | |
旱地 |
单元(个) |
0 |
63 |
83 |
4 |
150 |
面积(公顷) |
0 |
649.55 |
1597.94 |
306.88 |
2554.38 | |
合计 |
单元(个) |
11 |
1488 |
1045 |
181 |
2725 |
面积(公顷) |
366.36 |
64386.58 |
33855.86 |
5720.51 |
104329.32 |
耕地的利用质量等别与指定作物单产及指定作物区域最高单产密切相关。塔城市耕地国家利用等共划分为4个等别,即11等至14等。其中旱地面积为2554.38公顷,主要分布在12-14等;水浇地面积为101774.94公顷,主要分布在11等-14等。如表2-7所示:
表2-7 塔城市2021年度耕地国家利用质量等别评定结果表
地类名称 |
统计类型 |
国家利用等 |
合计 | |||
11等 |
12等 |
13等 |
14等 | |||
水浇地 |
单元(个) |
110 |
1241 |
1104 |
120 |
2575 |
面积(公顷) |
3376.95 |
56444.81 |
38367.16 |
3586.02 |
101774.94 | |
旱地 |
单元(个) |
0 |
6 |
141 |
3 |
150 |
面积(公顷) |
0 |
28.04 |
2357.12 |
169.22 |
2554.38 | |
合计 |
单元(个) |
110 |
1247 |
1245 |
123 |
2725 |
面积(公顷) |
3376.95 |
56472.85 |
40724.28 |
3755.24 |
104329.32 |
耕地的经济质量等别与指定作物“产量—成本”指数及指定作物区域最高“产量—成本”指数密切相关。塔城市耕地国家利用等共划分为5个等别,即9等至13等。其中旱地面积为2554.38公顷,主要分布在10等-13等;水浇地面积为101774.94公顷,主要分布在9等-13等。如表2-8所示:
表2-8 塔城市2021年度耕地国家经济质量等别评定结果表
地类名称 |
统计类型 |
国家经济等 |
合计 | ||||
9等 |
10等 |
11等 |
12 |
13等 | |||
水浇地 |
单元(个) |
11 |
1259 |
605 |
677 |
23 |
2575 |
面积(公顷) |
366.36 |
59707.41 |
20878.57 |
20091.46 |
731.14 |
101774.94 | |
旱地 |
单元(个) |
0 |
12 |
16 |
121 |
1 |
150 |
面积(公顷) |
0 |
84.7 |
176.24 |
2128.74 |
164.7 |
2554.38 | |
合计 |
单元(个) |
11 |
1271 |
621 |
798 |
24 |
2725 |
面积(公顷) |
366.36 |
59792.11 |
21054.81 |
22220.2 |
895.84 |
104329.32 |
(二)矿产资源情况
塔城市地质勘查程度较低,根据西安地质学院做的矿产资源地质普查报告,发现矿点有:铜矿点3个,泥灰岩1个。矿化点砂金1个,放射性异常(钍、铀)3个,化探异常64处。依据矿产性质及主要工业用途,可分金属、非金属、可燃有机矿产三大类,其中非金属矿产数量多、居主导地位。区内金属矿有铁、铜、金、铀等矿种,其中矿点1个,矿化点6个。
截至2021年底,塔城市未设置探矿权,共设置采矿权15个,地区发证矿山6个,塔城市发证矿山9个,其中生产矿山5个(砖瓦用黏土2个、建筑用砂3个),停产矿山5个(建筑石料用灰岩1个、水泥用石灰岩1个、砖瓦用页岩1个、石英岩1个、砖瓦用粘土1个);筹建的矿有5个(建筑用辉长岩2个、建筑用砂3个)。
(三)水资源情况
塔城是离海洋最远的城市,但年降水量丰富,水资源分布广泛。塔城市风光绮丽、景观优美,巍巍的塔尔巴哈台山、广袤的库鲁斯台草原、惟妙惟肖的"伟人山"及穿城而过的五条河流,使塔城市享有"五弦之都、百桥之市、千泉之城"的美誉。
2020年度塔城市水资源可利用量2.840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取水量1.3574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1.4728亿立方米。全市境内有大小河流(河段)22条,13条河流(河段)纳入市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其中锡伯图河、乌拉斯台河、卡拉克大克河、乌宗拉尕什河、阿克雀克河属兵地共管河流),9条河流(河段)纳入乡(镇)场、街道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
塔城市地处干旱地区,林地、人工草地灌溉用水、工业和人民生活用水,水资源总量难以满足现有土地利用的需求。此外,本市河流没有较稳定的冰川补给源,其水量主要来自于天然降水,春季多、夏季少、山区冬闲水较多,与作物需水期不相匹配,不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受资金的制约,水利设施仍不完善,水库库容量较小,调节能力差,部分蓄水流失,使灌溉水源与需求时空分布不匹配,严重制约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水平。
(四)森林资源情况
依据2018年自治区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成果,塔城市林地面积98991.59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5142.77公顷,疏林地221.71公顷,灌木林地77459.47公顷,未成林地2304.73公顷,苗圃地127.45公顷,无立木林地183.53公顷,宜林地5331.93公顷。
塔城市辖区内,有一处国有林场,为塔城市南湖次生林场。塔城市南湖林场经营总面积84333公顷,其中:国家公益林37407.33公顷,地方公益林46925.67公顷。
(五)草原资源情况
塔城市草原辽阔,牧草资源丰富。全县草场总面积34.46万公顷,其中塔城市使用的草场仅31.79万公顷(可利用草场面积)。塔城市使用的草场分为放牧草场和打草场。放牧草场(含已退化、不能使用草场)30.99万公顷,主要是用来季节性转场放牧,又分为夏牧场、冬草场和春秋草场。打草草场0.8万公顷,种类主要有芨芨草、芦苇、耐盐蒿、疣苞滨藜、盐豆木、芨芨草、小獐茅等20余种。
塔城市已利用土地中,牧草地比例较高,但缺少必要的养护措施,近年来,天然林地面积减少较快,部分牧草场因过度放牧已严重退化,少数牧草地的土壤养分减少,水土流失现象较严重。
三、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建设用地总规模
根据202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统计,全市建设用地8224.64公顷(12.3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29%,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中,塔城市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282.76公顷,与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对比,暂未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指标。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202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统计,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8224.6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3.69%,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29%。
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面积5302.95公顷,占总 面积的比重为64.48%。工业用地面积为402.66公顷,占 总面积的比重为4.90%,仓储用地面积为127.29公顷, 占总面积的比重为1.5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458.65公顷,占总面积的比重为5.58%,公用设施用地 面积101.68公顷,占总面积的比重为1.24%,绿地与广场 用地面积30.22公顷,占总面积的比重为0.37%,留白用 地面积为27.96,占总面积的比重为0.34%。
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中,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6.54万亩(11025.79公顷),依据2018年土地变更数据,全市城乡建设用地15.36万亩(10239.49公顷),暂未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目标值。
(三)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
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中,规划2020年塔城市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800公顷,截至2018年底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52.69公顷。
(四)耕地保有量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城市转型发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塔城市全面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他曾地区下达的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为主线,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四个不能”为底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先难后易方法路径,坚持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按照规划调整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现有工作为基础,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促进自治区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资源基础。
至2020年,塔城市耕地保有量达到93578.55公顷,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依据2018年土地变更数据,塔城市耕地为104041.16公顷,已超出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10462.61万亩。
截至2018年底,依据塔城地区下达的保护目标任务,根据土地变更调查与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以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为基础,衔接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遵循保护优先、量质并重的原则,按照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顺序,划足补齐城市周边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着力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和集中连片程度,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形态布局,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全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5337.64公顷,比上级下达塔城市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量75310.01公顷,多出27.63公顷。
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一)土地复垦情况
土地复垦是对因采掘、建材工业发展和其他工矿废弃物堆积等而被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通过整治改造使失去的生产能力得到重新再利用。是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加耕地的主要途径。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及农业结构调整等项目形成新增耕地时,都要通过实施一定的工程措施来保证新增耕地的可耕作性,主要是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及道路建设工程。不同的项目因区位、地形、土壤母质等的差异,所实施的工程措施也因地制宜、各不相同。新增耕地的增加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宜农荒地开发
宜农荒地主要指荒草地等地类。该类新增耕地土地平整工程主要是从周边地势较高的耕地取土垫平,农田水利工程依标准进行建设。塔城市尚未开发利用的荒草地,大都集中于水资源条件差、有效土层浅薄、土壤贫瘠、易发生水土流失的低山丘陵和岗地。
2、其他农用地复垦
主要包括田坎、农村道路、农田未利用地等复垦,该类新增耕地一般呈条块状,面积相对较小,该类新增耕地工程措施一般是从周边地势较高的耕地取土垫平,农田水利工程依标准进行建设。
3、农村居民点复垦
土地整治中农居点及其他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参照增减挂钩新增耕地分等因素获取办法处理。
根据调查,塔城市近两年来未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二)耕地保护情况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
塔城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因地制宜的原则,将全市10.43万公顷耕地和7.53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办法,层层签定塔城市与各乡镇场、村队耕地保护责任书,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实处、细处,正是因为这种层层落实的举措,使得塔城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指标,有效保护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助力“藏粮于地”战略的实现。
五、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
(一)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塔城市从更深的战略意义、更高的目标追求出发,突出谋划规划布局,全力提升空间管控。
一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召开塔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动员推进会,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塔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严格按照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各类建设用地的报批,按照权限做好建设用地预审。没有违反规划和突破计划用地的行为发生。对不符合规划及供地目录的项目,坚决不予报批,对不符合产业发展和环境要求的项目,坚决清退。三是完善规划调整,为塔城市的发展拓宽了空间。四是有序部署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工作。
(二)充分利用资源服务项目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用地报批和计划上争工作。积极上争用地计划,充分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二是规范土地供应和工业用地挂牌上市。会同塔城市发改、住建等有关部门,确定了包含工业、基础设施等在内的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做好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把握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规范运作,按照市政府市局要求认真开展工业用地准入评估工作,挂牌过程中加强监督,公平交易,并加大工业用地公开出让信息公示和批后监管的力度。三是启动地质灾害区域评估工作。完成前期摸底准备工作,近期准备召开推进会,待地质灾害区域评估完成后,将进一步减少用地单位前期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负担。
(三)合理确定开发边界
塔城市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现行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做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利用线形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开发边界。
城镇村建设空间的持续扩张,加剧了土地粗放利用,造成耕地资源的浪费,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面对城市空间无序蔓延、规划“想管住”但现实“管不住”的发展态势,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限定城市发展边界,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指出,“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尝试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
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有助于从宏观上缓减塔城市城镇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缓解土地资源紧张形势,扭转土地城镇化和认可城镇化不匹配的局面。从微观上能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供给,增加利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机会成本,提高城市存量用地的价值,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扭转外延粗放利用土地方式,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因此在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红线划定的基础上,倒逼形全市开发边界的可划定范围。
六、存在问题总结
(一)生态系统极度敏感,破坏易、恢复难
塔城市干旱少雨多大风,自然生态环境植被稀少。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塔城市归属于准噶尔盆地西部山地草原侵蚀控制、山间盆地绿洲农业生态亚区,主要敏感因子是生物多样性和生境。这种生态系统极度敏感,易受自然和人为活动影响,且受破坏、退化后不易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功能。特别是山地荒漠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差,受自然因素和采矿、放牧、开荒等人为活动影响,易产生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的脆弱使得塔城市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对各产业发展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水生态治理的时间紧迫、任务重、难度大
塔城市水资源已接近承载力极限,水资源短缺已经严重威胁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额敏河作为一条国家河流,其污染治理关系到国际睦邻友好和社会和谐稳定,塔城市水生态治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紧迫性。然而,水生态治理涉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协调综合利用、各产业发展水资源比例分配、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上下游县市之间的协调配合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多方共同作用,同时发力,才能以最快速度缓解水生态失衡的问题。治理时间紧,统筹协调的方面多、任务重,治理难度还较大。
(三)种植业结构调整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调整的压力和阻力还较大
塔城市种植业结构单一,玉米和小麦种植面积占到了总播种面积的88.9%,特别是耗水多的玉米种植面积占到总播种面积的52.5%。“十三五”期间,塔城市计划压减约30万亩种植面积,调减耗水量大的玉米种植面积。玉米市场价格稳定,种植技术已被农民熟练掌握,收益有一定的保障,农民种植意向较高,改种其他作物的积极性不高;受种植习惯和特定气候条件影响,改种其他作物选择空间小。不论是调减面积还是调整种植结构,都势必会影响到众多农民的收益,必须调和不好调、不愿调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调整的压力和阻力还较大。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突出保护优先,构建自然资源综合治理体系。加强耕地资源"五重保护",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林地资源保护发展,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突出依法行政,推进完善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一是推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履职尽责,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加快推进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确保按照自治区、地区要求的序时进度完成
二是落实法治建设意见。完善法治体系,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规范管理权力运行与监督,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不断提升我区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衔接工作,力争在自治区重点项目指标上取得新突破,突出抓好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深挖潜力,开展低效土地二次开发,进一步盘活闲置及低效用地。打造不动产登记集成窗口,积极梳理流程,推动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
四是构建执法监察预防体系。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落实专人配合国土所实施不间断巡查,配备执法仪,确保留痕执法。通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最大限度深挖耕地后备资源,切实保护全区土地资源。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健全防违、控违、拆违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国土部门执法手段单一、无强制执行权的问题。
五是突出执纪监督重点。通过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强线索摸排,切实加强监控。找准执纪监督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加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然资源工作部署情况的监督;着力加强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贯彻“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着力加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自身作风及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用好“第一种形态”。
塔城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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