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0900000004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发文字号: | 有效日期: |
塔城市委召开2024年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1月8日,塔城市委召开2024年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塔城市2024年农业农村工作。地委委员、塔城市委书记王东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同志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听取塔城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等相关单位汇报2024年工作计划。相关县级领导对2024年农业农村工作作补充。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政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做好今年“三农”工作意义重大。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差距不足,增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勇担责任使命,科学谋划推进,确保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用好用活“千万工程”经验启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摸清问题、把准症结,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破解矛盾瓶颈、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明确目标任务,坚定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大力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吨粮田创建,大力推广“塔城玉米种植模式”,推动粮食作物单产提升。加快推进塔城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畜牧业振兴行动,推动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思路,结合村(社区)发展定位,做好“五类项目”储备,持续优化乡村振兴项目库。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科学划定“四类村庄”,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全力推进示范村创建工作,集中优势力量建设好自治区重点乡村振兴示范村。充分尊重各族群众意愿,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着力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提升林草工作质效,加大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清理超载牲畜,做好草原围栏、防火隔离带建设。全面推进节水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政要强化基层治理、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组织领导,为高质量做好“三农”工作提供政治保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专责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在各个方面,推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向“三农”倾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作出塔城市贡献。
叶尔布拉提·热加甫、崔新刚等相关市领导,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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