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地委行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塔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塔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的防范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区域协同联动。坚持属地为主、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兵地协同。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
2.1.1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市政府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网信办,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塔城市公安局、塔城市财政局、塔城市审计局、塔城市教体局、塔城市商工信局、塔城市民政局、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塔城市应急管理局、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塔城市生态环境局、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塔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塔城市统计局、塔城市医疗保障局、塔城市气象局、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塔城市红十字会、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塔城市供电分公司、新城街道办事处、杜别克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二工镇、恰夏镇、博孜达克镇、阿西尔乡、阿不都拉乡、喀拉哈巴克乡、也门勒乡。
2.1.2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研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险情、灾情,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研究部署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
(3)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会商研判、应对处置、指挥调度。
(4)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2.1.3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在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1)。
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启动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或方案,充分发挥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做好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道路保畅、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工作。
2.2 办事机构
2.2.1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塔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塔城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塔城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2.2.2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办理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文件、会务等工作。
(2)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评估其损失及影响,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措施建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落实应急工作。
(3)建立信息报送和通报机制,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及通报、发布等工作。
(4)按照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向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求援。
(5)完成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应急工作组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监测预警、应急救援、交通保畅、设施抢修、生活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组,视情增设医疗防疫、稳控应对、善后救助、秩序恢复工作组,必要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实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派出应急工作组指导防范应对处置相关工作,应急工作组涉及多个牵头单位时,牵头单位间应及时组织会商并按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2)。
2.4 现场指挥部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委派专人担任。
3 风险管控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道路、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急弯陡坡、桥涵,车站、机场、变电站设备、输电线路、铁塔、架空通信光缆、通信基站、供水管网、体育场馆、集贸市场、危旧房屋等重点区域设施的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措施。受影响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4 监测预警
4.1 灾害防御警戒期
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警戒期内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4.2 监测预警
塔城市气象局负责全市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加强中短期监测预报,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发挥气象预警先导作用,及时向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提供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根据塔城市气象局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管理,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及发展形势,组织做好防御工作。
4.3 预警发布
塔城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利用多种媒介及时转发预警信息。
塔城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行业和属地低温雨雪冰冻防范应对责任,分级分类建立信息群组,畅通预警发布渠道,提升呼叫应答时效,实现呼叫应答直达基层。
5 应急响应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在第一时间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同时,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对符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条件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应先行启动响应。
5.1 四级响应
5.1.1 响应条件
塔城市气象局发布暴雪蓝色、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山区、国省交通干道区域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冻雨、道路积雪结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要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1500人以下。
5.1.2 启动程序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重点开展下列工作:
5.1.3指挥调度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坐镇塔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署、统筹调度全市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到位,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分析灾害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害的处置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向受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5.1.4 响应行动
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保障社会秩序正常运转,实现城区主干道“雪停路净”。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监测预报
塔城市气象局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密天气预报频次,每日向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气象信息不少于2次;响应期间分析雪(冰)情趋势,及时向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更新预报,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2)巡查检查
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全市桥梁及其坡道、风口等重点部位积雪结冰情况巡查检查,重点部位、路段要落实专人监测处置。
塔城市教体局协同塔城市公安局、塔城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指导落实幼儿园、中小学校车应急措施。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巡查、预警工作,关注灾情并及时提醒相关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排查及处置管辖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受灾情况。
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视情通知室外活动主办方,加强防寒保暖,必要时暂停或延期举行活动。
其他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按照职责落实巡查检查责任,开展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
(3)道路保畅
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管辖范围,督导市政道路清扫单位在主要市政道路、重要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的桥梁、桥面路侧、低洼路面、十字路口、上下坡等易积雪点提前撒布融雪剂,组织开展扫雪除冰作业,凌晨时段、重点区域加大撒布频次;加强道路巡查,做好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清除道路积水,保障道路畅通。
塔城市公安局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合理分流疏散车辆;实施道路交通人工疏导和分流,根据路况视情管控重点路段和桥梁;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扫雪除冰作业车辆设备通行畅通。
塔城市交通运输局督导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公交、出租等运营单位运营车辆限速慢行,督促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落实防滑防冻措施。
(4)民生保障
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水、电、气、暖、通信监测工作,保障正常供应。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统计农牧业受灾情况,指导受影响乡镇密切关注棚舍安全,提前储备饲草料,做好禽畜转移避险和棚舍除雪加固准备工作。
塔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准备工作。
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扫雪除冰和被困、受灾人员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塔城市供电分公司负责确保所辖电力抢修队伍到岗待命,及时清除设备和线路覆冰,抢修电力故障。
中国电信塔城分公司、中国移动塔城分公司、中国联通塔城分公司做好重要通信基站、通信设备设施巡查检查,提前采取防冻措施,保障通信正常。
各乡镇(街道)密切关注灾害影响情况,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准备工作;统计并向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基本生活物资短缺情况,调拨物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5)社会动员
组织环卫工、社区、辖区单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扫雪除冰。
(6)宣传发布
市委宣传部配合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时播报雪(冰)情及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
5.2 三级响应
5.2.1 响应条件
塔城市气象局发布暴雪黄色、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3个以上乡镇(街道)或国省交通干道区域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冻雨、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国省干道出现明显拥堵或旅客滞留,紧急转移安置或需要紧急生活救助1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
5.2.2 启动程序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建议,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总指挥长。重点开展下列工作:
5.2.3 指挥调度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塔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署、调度全市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到位;视情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受灾地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维持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专家会商。
5.2.4 响应行动
在四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四个保障”(保障城市主要干道畅通,保障城市重要道路等市民出行线路畅通,保障重要区域畅通,保障车站、机场、火车站、医院、商超、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畅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实现城区主干道“雪停路通”。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监测预报
塔城市气象局加密监测天气变化,分析雪(冰)情趋势,每日向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气象信息不少于3次,响应期间雪(冰)情及气温有较明显变化时,及时向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更新预报。
(2)道路保通
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清扫管理单位落实道路扫雪除冰清运各项措施,加密融雪剂撒布频次,开展全员、全装扫雪除冰作业。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开展扫雪除冰清运工作。
(3)道路管控
塔城市公安局加强道路交通分流管控和临时限行措施,加强警力部署,视情对市政主要道路、国省干线公路、进山道路、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及时封闭积雪结冰和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启动毗邻地(县、市)、兵团交通疏导联动机制,采取远端分流、近端疏导、临时限流等措施,做好拥堵路段车辆疏导分流。
塔城市交通运输局督导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公交、出租等运营单位调整班次和运行线路,做好缩线运行。强化客流监测,密切联系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客运场所,协助做好滞留旅客转移安置工作。
塔城市加大扫雪除冰作业力度,扩大作业范围;视情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封闭积雪结冰和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
(4)社会管控
塔城市教体局指导幼儿园、中小学等各类学校停止户外课程,适时采取弹性到校、离校措施。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促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强防范,停止户外课程,适时采取弹性到校、离校措施。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止高空露天作业,疏散撤离危险区人员。
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视情通知受灾山区景区、场馆关闭或控制客流,指导其管理单位妥善疏散或安置滞留游客,视情中止或取消室外活动。
(5)民生保障
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水、电、气、暖、通信监测工作,保障正常供应。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种植户做好大棚检查加固、棚内增温等工作;指导畜牧养殖户备足饲草饲料、检查加固圈舍,完善防寒保暖和动物防疫工作。
塔城市公安局在灾害重点区域、受灾区或危险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区域治安秩序;协助做好受灾区域或危险区群众转移救助工作。
塔城市应急管理局、塔城市财政局、塔城市审计局按单位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申请、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
塔城市民政局指导受灾辖区开展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塔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医疗救护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等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工作。
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扫雪除冰和被困人员疏散与营救,抢险救援、险情处置等工作。
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塔城市供电分公司负责加强所辖重要电力设备、输电线路、电网负荷运行监测,保障电力供应。
交通运输局、加强滞留旅客、受困人员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做好滞留旅客、受困人员饮用水、食品等应急物资配送工作;加强安置点管理;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做好受灾人员安抚、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社会动员
受灾辖区乡镇(街道)动员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居民住户及时清除门前冰雪,保障进出沿街单位、人行道正常通行。
(7)宣传发布
市委宣传部配合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利用网络、广播、电视、融媒体等多种渠道滚动播报雪(冰)情、交通拥堵及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
市委网信办及时关注舆情信息,指导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5.3 二级响应
5.3.1 响应条件
塔城市气象局发布暴雪橙色预警、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国省交通干道区域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冻雨、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国省干道出现严重拥堵,重要交通场站出现旅客严重滞留,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紧急转移安置或需要紧急生活救助2000人以上、2500人以下。
5.3.2 启动程序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批准启动二级响应,同时报告总指挥长。主要开展下列工作:
5.3.3 指挥调度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坐镇塔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受灾辖区指导救灾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全市处突抢险队伍、机动救援队伍全面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维持基本生活和重点区域生产秩序;不间断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专家会商。
5.3.4 响应行动
在三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组织专业扫雪队伍扫雪除冰,实现城区主干道雪停基本通行。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监测预报
塔城市气象局加强气象滚动预报,加大预报密度,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天气形势,响应期间每隔2小时向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气象信息,随时更新预报。
(2)道路保通
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企业、施工单位,落实“边清边运”工作措施,做好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城市干道扫雪除冰工作。乡镇(街道)政府就近提供融雪剂、积雪堆放场。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开展扫雪除冰清运工作。
(3)道路管控
塔城市公安局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加强道路管控措施,封闭道路。对市政主要道路、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视情封闭积雪结冰和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
塔城市交通运输局督导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公交、出租等运营单位落实安全运行措施,实施绕行方案或停运。
(4)社会管控
塔城市教体局督导幼儿园、中小学等各类学校关闭大礼堂、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大空间建筑,视情停课。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关闭大礼堂等大空间建筑,视情停课。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止户外作业,组织人员避险。
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督促山区和人员密集的户外景区、场馆关闭,暂停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妥善疏散、安置滞留游客。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大跨度顶棚的集贸市场停业并疏散人员。
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协助飞机场、火车站通报航班(列车)调整、延误和取消信息。机场、火车站视情停运,妥善安抚、安置和分流滞留旅客,协调组织扫雪除冰。
(5)民生保障
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水、电、气、暖、通信监测工作,保障正常供应。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重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棚舍,及时转移畜禽,清理积雪,减少畜禽棚舍承重,开展加固除险,防止发生坍塌事故。全面摸底排查饲草料储备和缺口情况,积极联系周边乡镇协调饲草料调运等事宜。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生活基本必需品价格和市场供求情况,维持正常市场秩序,稳定物价。
塔城市应急管理局收集核实有关灾情,视情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社会救援力量等单位做好受灾人员的救援、转移、安置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启用临时安置点;协调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保障。
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全力做好被困、滞留和受灾人员的疏散营救、抢险救援、险情处置工作。
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塔城市供电分公司负责调配所辖配电资源,及时抢修抢通供电设施,做好应急供电。
中国电信塔城分公司、中国移动塔城分公司、中国联通塔城分公司加强重要通信基站、通信设备设施巡查检查,采取防冻措施,保证重要区域通信正常。
各乡镇(街道)指导药店、小型商超、餐饮店铺等临街商铺、社区商业门店加强生鲜食品、药品及生活基本必需品供应。组织骨干力量巡查检查各相关场所关闭情况,全面做好滞留旅客、受困人员和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社会动员
各成员单位组织企事业单位减少户外非必要作业。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倡导群众减少户外活动,视情弹性调整上下班时间。
(7)宣传发布
市委宣传部配合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做好避难避险指引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
市委网信办及时收集舆情信息,指导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5.4 一级响应
5.4.1 响应条件
塔城市气象局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国省交通干道区域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冻雨、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国省干道出现大面积拥堵,重要交通场站出现旅客大面积滞留,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失踪,紧急转移安置或需要紧急生活救助2500人以上。
5.4.2 启动程序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启动一级响应,同时报告塔城地委、行署。主要开展下列工作:
5.4.3 指挥调度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坐镇塔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指挥部联动配合,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害影响程度,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停运等一项或多项措施;不间断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应急工作组全部运转,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专家会商。
5.4.4 响应行动
在二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全力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保稳定,力争不亡人、少伤人、少损失。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监测预报
塔城市气象局加强气象滚动预报,加大预报密度,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天气形势,响应期间每1小时向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气象信息,及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2)道路保通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动员协调千水融通集团全面开展道路扫雪除冰清运工作。各专业力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边下边扫”等工作措施,全力保障主要道路通行。
(3)道路管控
塔城市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工作,提前做好警力预置。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封闭进山道路、市政主要道路、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
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协调火车站、机场、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公交、出租等运营单位,适时调整运营计划,统筹做好停运工作。
(4)社会管控
塔城市教体局组织灾害影响范围内幼儿园、中小学停课、校车停止运营,视情开展线上教学。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落实停课措施。
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视情况关闭户外景区、场馆,妥善疏散、安置滞留游客。
(5)民生保障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城市供水和农村安全饮水、电、暖、通信监测工作,保障正常供应。
塔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全市受灾人员救助安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全力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塔城市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所辖范围电力保障工作,确保重要区域不断电。
(6)社会动员
各乡镇(街道)政府督促药店、小型商超、餐饮店铺等临街商铺、社区商业门店加强生鲜食品、药品及生活基本必需品供应。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调拨工作。落实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相关应对措施。通过多种方式、途径积极劝导群众减少户外活动。
(7)宣传发布
市委宣传部配合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利用全市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电子广告屏等媒体平台做好灾害预警信息、防御指引发布,舆论引导、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市委网信办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应对工作。指导塔城市零距离等媒体客户端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5.5 响应终止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结合气象预报,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程序适时调整响应级别,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减小或气象预报灾害天气不会进一步发展,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降低响应级别;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已经结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受灾地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终止响应。
6 信息报告和发布
6.1 总体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分析、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险情灾情,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6.2 报送主体和流程
(1)成员单位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乡镇(街道)负责汇总上报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
(2)村(社区)发现灾情或收到灾情信息,应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并在核实后续报。
(3)受影响行业的主管部门发现灾情或收到灾情信息,应及时报告塔城市应急管理局,并在核实后续报。
(4)塔城市应急管理局发现灾情或收到灾情信息,应审核、汇总数据,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6.3 特殊情况报告
(1)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亡人、人员密集场所建(构)筑物或重要设施垮塌、旅客游客大量滞留、交通大面积拥堵、群众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灾害事件等灾情或紧急事态时,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应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塔城市应急管理局。
(2)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遇有亡人或失踪人员相关信息认定困难的情况,受灾辖区乡镇(街道)按照“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认定结果进行核报。
(3)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主动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和跨部门会商。部门间数据不一致或定性存在争议的,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并报告市委、市政府。
6.4 信息发布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委宣传部配合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有关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政府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
7 善后工作
7.1 民生保障
受灾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动员各方力量做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受损的供水、电网、变电站、供热管网、燃气和通信基站等设备设施进行抢修,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7.2 评估复盘
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负责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统计、评估、复盘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7.3 秩序恢复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完成后,应急管理局应尽快组织灾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消除灾害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7.4 物资补充
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按照响应防范应对处置要求,及时补充消耗物资,加强保养维护,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快速投入使用。
8 应急保障
8.1 应急队伍
各部门应围绕处突抢险、机动救援、专家支撑建立“三支队伍”,为抢险救援提供支撑。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路面扫雪除冰工作。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指导相关单位(企业)组建机动救援队伍,负责抢险转移、抢修保畅、民生保障等工作。
8.2 通信联络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建立信息共享交互机制,保证灾情、险情传递畅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及通信运营商统筹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和应急广播保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救援通信畅通。
8.3 交通运输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管理单位加强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通行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力量优先安排、优先调度。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及时到位。
8.4 技术支撑
塔城市气象局利用气象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持续提升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度。其他相关部门及单位利用智能感知、分析、决策等技术手段,提高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8.5 安置场地
各乡镇(街道)按照“按需配置、就近分配”的原则,按需建设或设置临时安置点,优先就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滞留旅客。
8.6 基本生活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供气、集中供热、城市供水企业做好灾害期间供气、供热和城市供水等情况巡查和抢险抢修;塔城市水利局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灾害期间农村供水情况巡查和抢险抢修;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网企业做好灾害期间供电巡查和抢险抢修。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物资调配和发放,保证社会生活秩序基本稳定。
8.7 资金保障
塔城市财政局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对工作需求相适应的救灾资金保障,由应急管理部门报塔城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审议。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9.1.1 预案编制
成员单位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细化操作流程,编制本部门、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或方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分级响应及响应程序要求、信息报告内容和要求,细化应急处置任务分工、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指导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部位、对象和场所管理单位编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或方案。
乡镇(街道)组织编制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机构、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规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行动,落实相关任务,细化工作流程。按规定备案。
9.1.2 预案演练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应急队伍抢险救援演练和技能培训。
9.1.3 预案修订
塔城市应急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9.2 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包括:气温降低至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发育,造成作物减产绝收,或者因低温雨雪造成结冰凝冻,致使电网、交通、通信等设施设备损坏或者阻断,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自然灾害;因降雪形成大范围积雪,严重影响人畜生存,以及因降大雪造成交通中断,毁坏通信、输电等设施的自然灾害。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2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附件3响应标准对照表
附件1
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协助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协助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市委统战部:负责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灾救灾及救灾捐赠工作中涉侨有关事务。
市委社会工作部:配合应急救援部门协调组织志愿服务力量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有关乡镇(街道)或相关部门开展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塔城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抢险救灾资金预算管理,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监督。
塔城市审计局: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
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根据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组织救灾粮源,保障受灾人员生活所需粮油供应;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制定全市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安排灾后重大恢复重建项目。
塔城市教体局: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落实在校教职员工、学生安全保护措施;指导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知识宣传教育,提高防灾避险自救能力;负责收集、汇总校舍损毁情况,指导受灾学校灾后重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塔城市公安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工作,及时发布道路路况信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协助做好道路、交通枢纽滞留旅客的转移安置工作,参与受困人员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做好灾区行政机关、新闻和金融部门等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确保救灾物资安全;协助做好受灾人员身份核实工作。
塔城市民政局:负责督促全市养老、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引导县(市)级慈善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协助做好遇难人员殡葬等相关善后工作。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融雪冰冻引起的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
塔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环境污染的动态监测、应急处置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对生态破坏提出修复建议;负责提供生态环境监测、统计等信息资料。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建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指导做好管辖范围内物业、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高空作业、大型机械设备等重点点位防范应对工作;统筹调度在建项目工程机械装备参与除冰工作;指导开展灾区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鉴定和修复、重建工作。负责指导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单位做好融雪剂等物资装备储备及所辖范围内城市道桥设施巡查、扫雪除冰工作;督导管辖范围内城市照明设施、道路绿化及养护等市政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安全行道树采取除险加固措施;督导燃气、集中供热企业做好供气、集中供热保障和抢险抢修;督促沿街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督促城市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做好防冻、扫雪除冰、抢修和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公园、危险设施或地带的安全管理。
塔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管辖国省干线公路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指导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做好融雪剂等物资装备储备及扫雪除冰工作,及时抢修损毁的公路、桥梁设施;协调督导汽车客运站、机场等运营单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协助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辟救灾绿色通道,组织抢险救灾物资调运及灾区人员、物资转移运输工作;协助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封闭、疏导和管制工作。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灾后生产恢复、设施重建工作;指导做好农业生产自救、农业设施加固工作;指导养殖户做好饲草料储备、畜禽圈舍加固、畜禽转移等工作;调查核实农业灾情,做好因灾造成农业损失的评估工作。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协调林区、草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及国有林场的救灾及生产性恢复工作。
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组织旅游景区、场馆、博物馆、文保单位、文化活动场所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旅游景区、文化活动场所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处置机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度运行、调整旅游线路,保障游客安全,协调做好旅游景区滞留游客的疏导工作。
塔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医疗机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统筹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保障工作。
塔城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企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防御警戒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就近安置受灾人员;召开灾情会商评估会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灾后救助和灾害调查工作,查核汇总灾情,按规定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救灾捐赠,做好捐赠款物接收分配;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特种设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做好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食品、药品检验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灾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对紧急采购生活类救灾物资和社会捐赠物资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灾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塔城市统计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数据;提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
塔城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落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负责灾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因灾致贫生活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协助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塔城市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参与灾情会商评估;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及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实况信息;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牵头设立专家组,为塔城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承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组织灾后气象灾害评价和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本级监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知识宣传。
塔城市水利局:负责指导运行管理单位对农村供水设施开展隐患排查与维护,落实防冻和低温应对措施,同时,指导用水户做好水管、水表等防冻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冻、扫雪除冰、抢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塔城市外事办公室:负责国际救援和海外捐赠接收协调工作;协调塔城市内外国、港澳机构和人员救助工作;协助做好外国媒体采访报道的管理服务工作。
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
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塔城市供电分公司:负责电力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负责所辖电力设施巡查排险,开展防御性停电和抢修复电工作;负责抢修因灾损毁电力设施,调配应急照明设施设备,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做好因灾受损电力设施的损失评估统计,开展灾后电力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附件2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塔城市应急管理局
组成单位: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塔城市公安局、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指令;统筹协调成员单位落实现场指挥部决策部署;发出响应启动和终止通知;组织研判会议,汇总、整理、分析各方信息;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指令落实情况;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处置;承担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监测预警组
牵头单位:塔城市气象局
组成单位: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塔城市公安局、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国网塔城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受灾地区气象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预警和有关信息;按照分工做好灾区保供保畅实时监测,确保监测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承担现场指挥部决策技术支撑;承担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救援组
牵头单位:塔城市应急管理局
组成单位:塔城市教体局、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塔城市公安局、塔城市财政局、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相关力量解救受困人员和滞留旅客,做好救援救灾工作;调集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做好受灾、受困人员和滞留旅客游客转移安置工作;统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信息;核查评估灾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施损毁和基本生活需求情况;承担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交通保畅组
牵头单位:塔城市公安局、塔城市交通运输局
组成单位:塔城市客运站、塔城机场、塔城火车站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道路、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扫雪除冰和抢险抢修;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做好转移安置、抢险救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承担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设施抢修组
牵头单位: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市水利局
组成单位: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塔城市供电分公司、中国电信塔城分公司、中国移动塔城分公司、中国联通塔城分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易受灾害影响供电、通信、燃气热力设施,城市供水系统管网设施的巡查和抢险抢修;做好抢险救援和灾区供电、通信、供热、供水保障工作;承担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生活保障组
牵头单位: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成单位: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塔城市民政局、塔城市财政局、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城市水利局,国网塔城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掌握应急生活物资需求动态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做好生活物资市场调控;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维持正常市场秩序,稳定物价;做好应急处置期间水、电、气、暖保障工作;承担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医疗防疫组
牵头单位:塔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组成单位: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城市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抢救伤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导灾区和安置点做好卫生防疫、饮用水及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向灾区紧急调拨必要医疗器械和药品,做好质量监督检查;承担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稳控应对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塔城市公安局
组成单位:市委网信办,塔城市教体局、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塔城市应急管理局、塔城市气象局、塔城市外事办公室
主要职责:按照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依规对外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信息;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工作,做好防范应对、应急救援宣传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密切关注媒体报道,跟踪舆情动态,加强网络监管,开展舆论引导工作,防止和打击恶意炒作;承担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9.善后救助组
牵头单位:塔城市应急管理局
组成单位: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塔城市民政局、塔城市财政局、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塔城市商务局、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城市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政策,向受灾地区紧急调拨救灾物资,申请和下拨救灾救助资金,视情开展县(市)级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根据灾情需要及时启动救灾捐赠工作,统一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指导做好遇难人员相关善后工作;指导做好保险理赔工作;承担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秩序恢复组
牵头单位: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成单位:塔城市教体局、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塔城市财政局、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塔城市交通运输局、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塔城市应急管理局、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城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塔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市水利局,国网塔城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损毁道路、桥梁、管线、农田等基础设施及损毁房屋恢复重建方案,安排灾后重大恢复重建项目;按程序申请和下拨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指导受灾地区规范使用补助资金;承担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监督检查组
牵头单位:塔城市审计局
组成单位:塔城市财政局、塔城市应急管理局、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塔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3
响应标准对照表
内容 | 四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一级响应 |
响应条件 | 塔城市气象局发布暴雪蓝色、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山区、国省交通干道区域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冻雨、道路积雪结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要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1500人以下。
| 塔城市气象局发布暴雪黄色、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3个以上乡镇(街道)或国省交通干道区域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冻雨、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国省干道出现明显拥堵或旅客滞留,紧急转移安置或需要紧急生活救助1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
| 塔城市气象局发布暴雪橙色预警、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国省交通干道区域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冻雨、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国省干道出现严重拥堵,重要交通场站出现旅客严重滞留,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紧急转移安置或需要紧急生活救助2000人以上、2500人以下。
| 塔城市气象局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国省交通干道区域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冻雨、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国省干道出现大面积拥堵,重要交通场站出现旅客大面积滞留,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失踪,紧急转移安置或需要紧急生活救助2500人以上。 。 |
启动程序
|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 |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建议,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总指挥长。 |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批准启动二级响应,同时报告总指挥长。 |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启动一级响应,同时报告塔城地委、行署。。 |
指挥调度 |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坐镇塔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署、统筹调度全市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到位,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分析灾害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害的处置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向受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塔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署、调度全市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到位;视情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受灾地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维持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专家会商。
|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坐镇塔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受灾辖区指导救灾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全市处突抢险队伍、机动救援队伍全面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维持基本生活和重点区域生产秩序;不间断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专家会商。
| 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坐镇塔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指挥部联动配合,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害影响程度,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停运等一项或多项措施;不间断指导跟进险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并做好处置和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应急工作组全部运转,塔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专家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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