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文物保护工作单位信息
塔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职能
负责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护、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保护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等活动。
内设机构:
综合业务室。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管理综合统筹协调;负责行政区域内文物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负责行政区域内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指导监督文物管理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指导展示馆、博物馆工作;承担革命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推动落实工作;推动革命文物与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督查文物安全管理,督查文物安全消防工作;负责文物藏品市场的发展、利用和监督管理。
办公地址:塔城市团结路18号
联系电话:0901-6222904
塔城市文物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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