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塔城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2021-2030年)》的发布通知
根据《关于<塔城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塔市政函[2022]83号),塔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塔城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2021-2030年)》,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发布。
附件:《塔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pdf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
2022年7月27日
根据《关于<塔城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塔市政函[2022]83号),塔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塔城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2021-2030年)》,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发布。
附件:《塔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pdf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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