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第二季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本网市生态环境分局通讯员罗吉芳报道:为有效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按照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重点对塔城市1个农村村庄环境空气、农村县域河流湖库3个断面、农村农业面源2个控制断面、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阿布都拉河、锡伯图河水质、3个灌区农田灌溉水质进行监测。目前,我市第二季度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工作已全面完成监测及上报工作。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摸清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确保2023年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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