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塔城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第二季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本网市生态环境分局通讯员罗吉芳报道:为有效推进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要求,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组织完成2023年第二季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市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重点对塔城市县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域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阿布都拉河、锡伯图河、2个地表水河流-乌拉斯台河3个断面、喀浪古尔河2个断面水质进行监测。目前,我市第二季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已全面完成监测及上报工作。
通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我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我市生态环境方面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