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我市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评估、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塔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暨均衡发展汇报材料.doc(点击下载)
2.塔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报告.doc(点击下载)
3.塔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统计报表.xls (点击下载)
二、公示时间
2018年9月11日至25日(时限15天)
三、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901-6231815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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