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21年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报告
根据地区行署《2021年对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塔行教督办[2021]14号)文件要求,塔城市根据《2021年对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塔城市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
一是建立领导联系学校制度。落实县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每名县级领导联系一所学校,实现包联地、市学校全覆盖,定期到学校与学生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暨“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二是确保学校党组织全覆盖。调整学校党支部书记、校(园)长、副校长10名,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暨党建示范点观摩交流活动2次,举办党建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干部150人次。通过实地调研、参与组织生活、讲党课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6个。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为群众办实事项目230余件,惠及群众2万余人次。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三重一大”、末尾表态等制度。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
一是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情况。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足额到位,无挪用、截留、挤占现象。二是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整改情况。2021年4月27日迎接了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复验,针对三个方面提出了五个问题,塔城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整改督导组针对问题全面进行自查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落实情况。塔城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塔城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明确责任主体和任务。四是职业学校建设与发展情况。塔城市目前有职高院校1所,2021年依托专项资金扶持,对职业学校进行重新选址,强化基础能力及实训条件建设,力争2--3年内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
一是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强学生全面发展质量评价杠杆调控学校管理,落实“自主、合作、探究”的现代教学理念、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努力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真正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把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植根于课堂教学,实现学校教育的总目标。二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制定《塔城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主要任务,统筹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安排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三是塔城市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四是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2021年投入一般地方性债务资金1312.54万元、义务教育薄弱改造能力提升信息化资金160万元,用于塔城市实验学校信息化和教育城域网建设、职业技能教育中心信息化建设、第三小学信息化建设、第四中学和第六中学等学校的信息化及教学器材建设。五是推进教育情况。将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纳入督导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设开足体育、美育课程。六是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情况。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制定了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
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塔城市出台了发展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布局普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发展,着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20年普及率为99.04%,普惠率为92.62%,公办率为92.62%。足额足月发放幼儿园教师工资。二是控辍保学情况。成立了以政府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定期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专题会议,签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控辍保学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三是特殊教育发展保障情况。 成立特殊专家委员会,每年组织残联、民政部门、卫健部门对所有未入学残疾儿童进行走访评估认定。截至目前,塔城市共104名适龄儿童中,其中小学就读32名,初中就读19名,特殊教育学校就读22名,送教上门10名,失能21名。四是高中大班额情况。严格落实塔城地区高中招生政策,按照地区下发的招生计划及招生名单招生,每年新高一学生严格按照每班50人的班额分班,不存在56人以上的大班额情况。五是塔城市没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五)加强教师(教科院)教研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高于公务员工资。建立健全塔城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长效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组织财政、人事、组织、教育等部门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2020年度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人均工资收入为89801元;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74403元。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高于公务员年均工资15398元。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2名体罚学生、疫情防控期间私自外出的教师,作出年度考核不合格、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干部7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三是中小学教师减负情况。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减少督查考核事项次数,统筹安排教师不参加与教育教学部署工作无关的会议。清退部分抽调中小学教师,规范各类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合理开展教师专业培训,严格把关,避免硬性安排,杜绝形式主义。四是教师编制管理情况。根据《关于调整塔城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的通知》文件精神,各中小学、幼儿园人员总量具体情况为:核定塔城市中小学教职工人员总量1281名,幼儿园教师人员总量311名。核定幼儿园保育员总量93名,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中作为编外人员单列统计。五是教师培训情况。2020年至今塔城市先后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共7663余人次,中小学(幼儿园)新入教师岗位能力提升培训374人;新入教师培训514人次;塔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21年寒假继续教育必修课程集中培训2211人次,塔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21年暑假继续教育必修课程集中培训1372人次。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一是各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上学、放学期间护校队在校门口疏导。二是各学校修订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邀请派出所、便民警务站干警指导、组织开展防暴器材使用、防暴演练、消防演练、各类应急预案演练130余次,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急处突能力。三是各中小学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和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处理,近年来无打架斗殴等特大事件的发生。
(七)巩固教研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思政课建设情况。塔城市共有5个班主任工作室(班主任为兼职道德与法治教师)和1个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各工作室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课题研究、组织示范展示、教学沙龙等系列活动来辐射和引领全市思政教师的快速成长。二是推进国家语言文字教育情况。利用国培、区培和联盟校及校本培训项目,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学习研修与结对相结合的方式,对少数民族国语不达标教师实施三年强化培训。三是教材建设和管理情况。全市各中小学教材教辅均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按照一教一辅的要求,在自治区目录单内征订。成立了以教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材教辅征订、审读、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语文、思政、历史“三科”教师全程参与审读工作;建立教材教辅六级审读制度,各中小学按照六级审读制度于每学期开学前开展审读工作,全面净化校园育人环境,净化师生思想。四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学校考核以及学校党组织书记年底党建述职评议内容。通过扎实开展混合编班混合住宿工作,促进民族团结文化交流,开展各类宣讲及主题活动150余场次,线上线下参与师生达2万余人次。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
一是加强“五项管理”情况。成立以教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塔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塔城市推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教科局科级领导定点包校制度,确保“五项管理”工作落地见效。二是推进“双减”工作情况。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双减”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塔城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实施方案》《塔城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督查制度》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目前,塔城市11家学科类培训机构中,有1家主动注销、1家报停、9家准备转型。组织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清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牌84处。三是落实五育并举、课后服务情况。紧紧把握课堂主阵地,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劳动技术类活动支撑,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考察、服务社会为主体的劳动实践,将劳动教育和教学相结合,走出自己的特色;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塔城市中小学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塔城市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方案》。2021年秋季开学,全市20所中小学已全部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学校开展率达100%。四是学习《教育法》情况。组织各校学习宣传2021年新修订的《教育法》,通过教职工大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活动让教师和学生对《教育法》有了深刻理解,时刻牢记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严格按照“学区公示、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费入学。塔城市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塔城市高中学校一所(塔城市第三中学),每年招生严格按照地区教育局下发的名单进行招生录取,无违规招生、收费情况。
(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机制体制改革。制定《塔城市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督学责任区月工作计划》,各责任督学按照计划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二是教育督导工作建设情况。成立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为组长,教科局班子成员及专职督学为成员的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选聘30名综合素养高,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及管理能力的专、兼职督学组建了一支组成的督导队伍,有效保障塔城市教育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工作成效和经验办法
1.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2018年至2020年,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累计投入近4.16亿元(含援疆资金),新增校舍面积14.4263万平方米,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差距,使农区孩子和城市孩子享受到一样优质的教育资源。
2.规范办学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2018至2020学年,小学、初中外来务工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率100%,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并制定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相关制度,保障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塔城市7-15岁适龄残疾儿童51名均已全部安置,做到了应入尽入,残疾儿童入学率也达到了100%。
3.加强交流轮岗,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扎实落实《塔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集团化办学机制,集团总校科级干部任集团分校第一书记、第一副校长,加大城乡学校捆绑发展力度。
三、存在问题
1.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未能实现投入目标。线上培训效果不及线下培训,培训形式受限,教师教育理念、教学能力、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2.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缺乏创新,目前思政教育在与党中央要求的解决学生理想信念问题、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任务上采取措施单一,方式不够丰富。
四、改进情况
1.强化履职尽责,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教育投入法定责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投入优先安排教育投入,公共服务保障优先满足教育保障,构建优先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格局。
2.加强党建引领,创新工作方式。拟定思政教师发展党员计划,计划2021年专职思政教师递交入党申请达到全覆盖,发展党员5名,提升10%;2022年发展党员15名,覆盖率提升30%;2023年实施专职思政教师全员入党,党员覆盖率100%。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实现“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的有机结合,促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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