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19】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19】54号)文件要求,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9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1.确保塔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经批准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免于入学的除外);
2.确保符合条件的在塔城市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必须严格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就学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使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塔城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宗福 市教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负责招生总体工作)
副组长:王志兰 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室主任(负责初中招生工作)
袁 芳 市教育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负责小学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尹水永 市教科局普教室主任
副主任:李 娅 市教科局普教室副主任
姜金荣 市教科局办公室主任
骆青梅 市教科局招生办主任
成 员: 全市各小学、初中学校校长
职 责:协调全市各义务教育的招生计划、部署与实施工作。
招生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热黑曼 市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负责招生监督和信访工作)
副组长:王志兰 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室主任(负责初中招生监督工作)
袁 芳 市教育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负责小学招生监督工作)
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新霞 市教科局思政室主任
副主任:初英新 市教科局校安办主任
吕俞慧 市教科局纪检专干
成 员: 全市小学、初中学校书记
职 责:
督促各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监督并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招生工作
(一)小学招生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要求: 2013年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 8月21日-22日为城区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
3.报名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区学校报名。
4.信息采集:由市教科局与招生学校就一年级学生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复核和审验。
5.生源认定:城区各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学区生源
第一: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二: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并在学校学区范围内。
(2)非学区生源
第一、户籍不在本地,父母在城区经商的提供户口簿、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居住证。
第二、户籍不在本地,父母在本地务工的提供户口簿、居住证。
6.招生顺序
非学区生源学生的报名时间排在学区生源招生时间之后(具体时间学校自定),各学校根据招生班级计划数及班额规定,满足学区生源报名后,根据学位空余数招收非学区生源学生。非生源学生不能够就近入学的,由市教科局统筹安置到相对较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初中生入学
按《2019年塔城市小学毕业升入初中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塔城市小升初工作日程安排》及《塔城市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均衡分班实施方案》进行初中新生招生工作。
(三)插班生入学
各小学、初中插班生源认定:参照小学、初中生入学生源条件及学区范围。
四、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一)各中小学校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在招生中应服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与协调,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完成我市今年中小学招生任务。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二)各中小学校在招生前一周在学校公示栏将招生方案及学区划分向社会张榜公布。
(三)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跨学区招收政策规定以外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凡是有这类情形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四)各学校要确保学区内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招收学区内智残儿童(轻度和中度)、少年随班就读,动员学区内聋哑儿童、少年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五)各校招生不得进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也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5339
0901-6229637
塔城市教科局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
塔城市城区小学就学区域划分方案(暂行)
塔城市一小
招收广场社区、新华社区、头工村、满城村、左公祠村和良种场的适龄儿童。
塔城市二小
招收塔尔巴哈台、哈尔墩、 建设、商业社区及哈尔墩村的适龄儿童。
塔城市三小
招收花园、公园、林南、杜别克社区及新农步行街高层住宅的适龄儿童。
塔城市五小
招收发展、拜格托别、宏图、光明社区及二工镇上塔斯肯村、萨孜村的适龄儿童。
塔城市六小
招收新城、爱国社区和二工村的适龄儿童。
塔城市十小
招收东门外、伊宁社区、喀浪古尔村、下喀浪古尔村、阿西尔向阳队、也门三宫村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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