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市申请8月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8月)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 8月21日
监督渠道:
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一室副主任 赛力克
举报电话:6223518、6231862
详细地址:塔城市左公路十号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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