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 塔城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补贴结果
围绕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奶牛家庭农场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塔地财农[2023]15号)要求和塔城地区分配的项目指标,2023年,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将全市2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6个示范家庭农场纳入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
今年享受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共有8家(家庭农场6家、合作社2家),项目资金共98万元,截至目前,8家家庭农场及合作社均已完成项目建设全部内容,并已验收通过,共申请支付了8家示范社及家庭农场补助资金98万元。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依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901-6225785
联系地址:塔城市新华街饮马巷3号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编:834700
附件:2023年塔城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承担单位补贴结果.doc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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