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 | 塔城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申请指南
塔城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申请指南
塔城市畜牧兽医局惠农惠民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编制单位:塔城市畜牧局 填报日期:2023年10月8日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请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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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 目 |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新财农[2021]78号)、地区《关于报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塔地财农[2021]4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草原建设与生态保护力度,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农牧民收入水平,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文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 畜牧兽医局 | 承包经营草场的农牧民 | 草蓄平衡2.5元/亩、禁牧6元/亩、水源涵养区50元/亩 |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负责草原补助奖励农牧民(项目单位)信息登记造册上报工作,将草原禁牧面积和草蓄平衡面积落实到户,具体地块,核实登记牧户信息,以及发放补助奖励资金数额,将牧户(项目单位)名单经村级公示7天无异议后,经乡(镇)场,村两级主要领导核定签字盖章后提交财政局、畜牧兽医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备案。(如草原承包关系变化、面积增减,必须提交相关会议决定、承包合同、情况说明、公示结果等印证资料) | 一年一次 | 按地区实施方案的确定日期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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