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农民培育力度,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不断壮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地委、市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区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培训目标
2025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80人,其中粮食单产提升培训班80人。
参训学员满意度评价率和完成在线评价比例均达到85%以上,参训学员基本信息100%录入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注册使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及“云上智农”APP使用率达到100%。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治理带头人等相关内容培训,并纳入培训教学课程体系,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民,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把我市乡村振兴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效结合,采取就地培养和吸引提升的工作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鼓励农民参与。学员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5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60岁。
(二)创新分类分时段培训。今年按照农业农村厅要求,在培育过程中做好技术培训,围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和油料生产,紧扣农时、因地制宜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等专题内容培训,进一步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为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完善培训师资库。梳理完善往年师资库的师资资格信息,选取具有高级职称且经验丰富的教师和口碑好的土专家,作为今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教师。
(四)扩大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其他信息化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继续开展“互联网+ 农民教育培训”,主要用于视频课件制作、信息化系统运营和维护、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用等。
四、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确定培育机构
经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实施方案要求择优确定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塔城市分校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由塔城市农广校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二)培训方式
1、在线学习。在集中学习前后,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可以通过农广校提供的在线网络学习平台,学习相关专题、政策法规等。
2、集中授课。实施“主管部门第一堂课”制度,培训采用理论与田间课堂相结合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体系。乡村振兴带头人(其中线上学时数不高于24学时)、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课时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不超过4个学时,实习实训的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2/3。
3、跟踪服务。通过学员联系电话、微信平台等就其生产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等方面进行服务指导,帮助学员答疑解惑。
(三)培训内容
1、培训时间:培训时间计划于2025年3月下旬开班,分2个班开展培训。
2、教材征订:结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需求,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除了征订上级统编教材外,结合今年开设的专业征订使用教材。
3、课程设置:
综合素养课程:二十大精神读本、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手册等。
专业技能课程:《滴灌玉米栽培技术》、《小麦栽培技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
能力拓展课程:选取具有示范代表性的农业示范点进行现场学习,参训学员研讨交流,结合个人实际谈农业发展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四、资金使用
(一)使用范围。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意外保险费以及培训后的跟踪监测等相关支出。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授课教师讲课费等按照《自治区党政机关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新财预〔2014〕58号)和《关于转发<自治区关于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若干措施><自治区“一事一议”引进用好战略人才办法(试行)><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塔人才〔202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标准。粮食单产提升培训经费标准4000元/人,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经费标准3000元/人。
(三)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分发给参训学员,不得借用培训的名义购置各类办公器材。不能给学员购买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
(四)资金预算。项目资金32万元、80人的培训任务,举办2个培训班,资金使用按照培训机构资金预算方案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具体督促培训机构落实培训任务的实施完成。
(二)培训考核。学员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培训考试,给予合理性的考核分数。
(三)加强信息报送。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每季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在培训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便于顺利实施项目。
(四)绩效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及时上报项目开展进度和实施效果,及时上报绩效报告。
(五)完善项目档案。按照自治区关于高素质农民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所有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级“一班一档”,建立培训手册、培训课表、授课教师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学员花名册、学员须知、考试成绩、 培训小结、满意度评价、日常生活学习照片等各类图片资料内容。
(六)满意度测评。集中培训结束后,由学员根据培训效果填写满意度测评表。
(七)加大典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发挥高素质农民示范引领作用。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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