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25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项目公告公示
2025年12月5日塔城市安排2025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共计5.45万元,按照《关于<关于编制上报2025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项目计划的报告>的批复》(塔市农领办字〔2025〕26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塔城市安排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结余资金5.4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塔城市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按照“两上两下”相互对应的原则;
二是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
三是村申请、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塔城市2025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项目计划表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任务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资金规模(万元) | |||
小计 | 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 | 其他资金 | 备注(其他资金名称) | ||||||
塔城市合计2个 | 5.45 | 5.45 | 0 | 0 | |||||
1 | 塔城市也门勒乡自繁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二) | 喀拉窝依村、加尔苏村、五井村、阿牙克六升村、泉水村、萨热吾林村 | 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18头,按照每头3000元补助。 |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 张鹏 | 5.4 | 5.4 | 2025年结余资金 | |
2 | 塔城市也门勒乡禽类(鸡)养殖项目 | 园林村 | 支持禽类养殖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家庭,每羽不超过10元标准给予补助 |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 张鹏 | 0.05 | 0.05 | 2025年结余资金 | |
为了确保衔接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现将批准的“塔城市2025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
电话:0901-6223404
详细地址:塔城市农业农村局5楼项目组
邮政编码:834700
附件:塔城市2025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项目备案表
| 塔城市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备案表 | |||||||||||||||||||||||||||||||
| 项目序号 | 项目库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新建、续建、改扩建) | 建设起至期限 | 建设地点 | 建设任务 | 项目类别 | 受益人口数(人)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资金规模(万元) | 简要绩效目标 | 简要利益机制 | ||||||||||||||||||
| 2个 | 产业发展 | 就业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 | 易地搬迁后扶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 项目管理费 | 其他 | 小计 | 中央衔接 | 自治区衔接 | 以工代赈 | 少数民族发展 | 国有农场 | 国有牧场 | 涉农整合 | 地方政府债券 | 地、县配套 | 其他资金 | 备注(其他资金名称) | |||||||||||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45 | 5.4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 | tc20250272 | 塔城市也门勒乡自繁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二) | 新建 | 2025.12.5-2025.12.31 | 喀拉窝依村、加尔苏村、五井村、阿牙克六升村、泉水村、萨热吾林村 | 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18头,按照每头3000元补助。 | 1 | 13户 |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 张鹏 | 5.4 | 5.4 | 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 涉及喀拉窝依村、加尔苏村、五井村、阿牙克六升村、泉水村、萨热吾林村共13户41人,养殖自繁良种母牛18头,每头母牛3000元补助,每头当年只补一次 | |||||||||||||||||
| 2 | tc20250273 | 塔城市也门勒乡禽类(鸡)养殖项目 | 新建 | 2025.12.5-2025.12.31 | 园林村 | 支持禽类养殖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家庭,每羽不超过10元标准给予补助 | 1 | 1户 | 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 张鹏 | 0.05 | 0.05 | 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 涉及园林村共1户,养殖禽类50羽,每羽给予补助10元,当年只补一次 | |||||||||||||||||
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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