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 | 关于做好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及相关信息公示的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我局结合2023年上半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的结果,认真梳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现就做好农产品区域、生产主体、品种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要求,现将塔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附件:
文件下载链接:
关于做好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及相关信息公示的情况说明.doc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