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号关于公布2024年第4期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4月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对全市范围内经营的15批次1大类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15批次,不合格的样品0批次,合格率为100%。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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