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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2:32: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采购食品

1、选择正规渠道:在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市场、超市或其他销售单位选购食品,避免在无证照摊贩处购买,降低买到假冒伪劣或过期食品的风险。

2、查看食品标签: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仔细查看品名、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等标签信息,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以及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3、注意冷链食品:选购冷链食品时,应特别注意其冷藏条件是否达标,以及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

4、谨慎网购食品:网购食品时,一定要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避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二、外出就餐

1、选择正规餐馆:就餐前查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取得有效证照、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就餐时注意观察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存在异物,不要吃感官性状明显异常和未煮熟煮透的菜肴。

2、慎食高风险食品: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织纹螺以及一些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禁止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慎食生腌制品、生食海鲜和水产品;慎重选择熟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等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高风险食品。

三、保留消费凭证

无论是在线还是线下消费,都要保留好购物发票、小票、电子支付记录等凭证,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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