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食品安全警示
“五·一”劳动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特发布此食品安全警示。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
1、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把控进货源头: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保证原辅材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建立健全食品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相关信息。严禁采购、加工、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禁止食品原料与非食品混放。
3、 加强自查清理:定期对食品进行自查,查验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及时清理过期食品,严格落实下架、召回、销毁制度,不得将过期食品销售给他人。
4、 规范加工过程:食品加工制作和储存时,做到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盛放容器和加工工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食材烹饪前洗净,烹饪时烧熟煮透。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落实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要求,科学确定菜单,规范加工制作。
5、 严管人员健康: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加强健康监测,严防带病上岗,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员工,及时调离或调换岗位。
6、制止餐饮浪费: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反食品浪费工作,餐前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剩餐打包。在餐厅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光盘行动”等宣传标识,营造良好氛围。
二、广大消费者
1、 科学选购食品:到规模大、信誉好、食品质量把关较严的商场或超市选购,仔细检查食品的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新鲜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切勿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和现宰现杀未经检验检疫的禽畜肉类。忌食个人不能有效识别的野生菌类、野菜和野果,避免发生食物中毒。
2、谨慎外出就餐: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外环境及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点用餐。仔细观察食物是否变质、有异物,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 。
3、注意家庭聚餐:家里制作食品时,注意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并注意食品储存,加工的热食品待冷却后再储存;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及外出未食用完的食品,再次食用前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烹饪时烧熟煮透,餐后剩余食物合理储存,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进食。
4、 警惕虚假宣传: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避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起到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不要参加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讲座、专家报告等,以防上当受骗。
5、 提高维权意识:购买食品及外出就餐后及时索取和保留好消费票据凭证,以备追溯调查和消费维权时举证。进餐后如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立即进行自救,尽快吐出胃中物,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医院诊疗。对于消费或就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希望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五一”劳动节 。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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