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双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元旦 春节双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食品采购、家庭聚餐、年货储备进入消费高峰期。为深入加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结合节日消费特点及最新监管动态,现发布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采购年货:源头把关,避开消费陷阱
1. 优选正规渠道: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超、农贸市场、连锁便利店等正规场所,拒绝路边无资质流动摊贩及“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网购食品时,核查商家资质与溯源信息,确认冷链运输规范、包装完好。
2. 细查产品信息:预包装食品需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SC标识)及配料表,避免购买过期、标签不全或包装破损的产品;散装食品需确认容器标注名称、保质期及经营者信息,不选购感官异常的产品。
3. 重点品类防控:选购肉类、禽蛋需查看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腌腊制品选择色泽自然、无霉斑异味的产品,不购买散装无标签的冷冻丸子。
4. 防范三大陷阱:警惕“傍名牌”假酒、保健品虚假宣传、促销“先涨后降”等欺诈行为,不轻信“疗效神奇”的食品宣传,留存购物小票、订单截图等凭证,遇价格欺诈可依法主张赔偿。
二、储存保鲜:分类存放,严防交叉污染
1. 严守生熟分离:遵循“生熟分开、荤素分离”原则,使用密封容器或保鲜膜隔离存放,避免生熟食品接触导致细菌交叉感染 。
2. 把控温区时效:冷藏食品(乳制品、熟食、凉拌菜)及时放入0-4℃冰箱,冷冻食品(肉类、海鲜)存入-18℃以下冷冻室;新鲜果蔬建议分次购买,冰箱储存不超过7天,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
3. 特殊食品存管:腌腊制品、散装坚果需密封后冷藏或冷冻保存,避免氧化酸败和霉变;开封后的预包装食品尽快食用,大罐混合坚果优先选择独立小包装 。
三、加工烹饪:规范操作,确保食用安全
1. 食材处理到位:烹饪前彻底清洗双手、厨具,食材需洗净泡透,蔬菜去除残留农药,冷冻食品完全解冻后再加工;自制腌腊制品不添加亚硝酸盐,依靠盐、糖、酒等天然调料防腐保鲜 。
2. 坚持烧熟煮透:肉类、蛋类、海鲜等食材中心温度需达到70℃以上,确保无血水、蛋黄凝固;预制菜需按说明彻底加热,不食用未煮熟的菜肴,凉菜现做现吃 。
3. 剩菜处理规范:剩余饭菜2小时内冷藏存放,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中心温度≥70℃),尽量24小时内吃完;感官异常的剩菜立即丢弃,不冒险食用 。
4. 规避高危食材: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菌类、不明野菜及禁售野生动植物,慎食生冷生食、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特殊人群避免易过敏食材 。
四、就餐消费:文明健康,筑牢安全防线
1. 优选合规餐饮:外出就餐选择量化分级等级高(笑脸标识)、“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需提前报备并落实操作规范,承办宴席的餐饮单位需严格执行菜品留样制度(每品种≥125g,冷藏48小时以上) 。
2. 践行文明用餐: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拒绝“豪华年夜饭”等奢侈浪费;聚餐使用公勺公筷,推行分餐制,不暴饮暴食,搭配新鲜果蔬保持饮食均衡 。
3. 网络订餐注意:选择证照齐全、距离较近的商家,收餐时核查食安封签是否完好,不网购凉菜、生食等高风险食品,及时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 。
4. 防范意外风险: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燃料需贴醒目警示标识,避免误饮;炭火火锅、烤肉时确保通风良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
五、维权保障:留存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1. 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订单截图等消费凭证,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无果可通过12315热线、全国12315平台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
2. 购买到假冒伪劣、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惩罚性赔偿,涉嫌犯罪的由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双节期间,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重点食品、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热销食品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祝愿广大市民度过安全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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