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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消费安全提示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5-14 18:23: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肉制品消费安全提示

一、选择正规渠道优先在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超市、农贸市场、肉类专营店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避免在路边摊贩、无证商户或来源不明的网络渠道购买。

二、仔细查验产品信息标签标识:预包装肉制品需查看标签,确认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是否齐全清晰,避免购买“三无”产品或标签模糊、过期的产品。

三、检疫证明:购买生鲜肉时,主动查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对应印章,进口肉制品需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中文标签。观察感官性状生鲜肉:色泽自然(猪肉呈粉红色、牛羊肉呈鲜红色),表面微干有光泽,按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异味、无渗水、无发黏现象。冷冻肉:包装完整无破损,表面无过多冰霜或冰晶,肉质颜色均匀,无发黑、发灰现象。腌腊肉制品:包装完好,表面干燥,无霉斑、哈喇味或胀袋现象。

四、 熟肉制品:包装完好,无出油、黏腻、异味或胀袋情况。警惕价格陷阱若肉制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需谨慎购买,可能存在来源不明、不新鲜、掺假掺杂或以次充好等问题。

五、科学储存与加工储存:生鲜肉冷藏保存(0-4℃),2日内食用完毕;需长期保存的可分装冷冻(-18℃以下),避免反复解冻。腌腊肉制品应密封、避光、低温、干燥存放。加工: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处理生肉的刀具、砧板需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烹饪时务必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尤其是大块肉类和肉馅。

六、依法维护权益购买后及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记录等凭证。若发现肉制品存在质量问题、过期变质、标签虚假或食用后身体不适,可拨打0901-623031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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