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公告公示
2024年9月6日塔城市安排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二批)共计64.705万元,按照《关于<关于编制上报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报告>的批复》(塔市农领办字〔2024〕4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塔城市安排2023年及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64.705万元(其中:2023年资金13.500268万元,2024年资金51.20473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塔城市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关于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振<2024>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按照“两上两下”相互对应的原则;
二是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
三是村申请、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塔城市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任务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资金规模(万元) | |||
小计 | 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 | 其他资金 | 备注(其他资金名称) | ||||||
塔城市合计12个 | 64.705 | 64.705 | 0 | ||||||
1 |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乡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 库吉拜南村 | 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 |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 叶尔肯·拜山 | 0.71 | 0.71 | 2024年结余资金 | |
2 |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自繁良种母畜(羊)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 库吉拜南村、库吉拜北村、乔拉布拉克村 | 养殖自繁良种母畜(羊)609只,每只母羊300元补助。 |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 叶尔肯·拜山 | 18.27 | 18.27 | 2024年结余资金 | |
3 |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禽类养殖补助项目 | 库吉拜北村 | 支持禽类养殖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每羽不超过10元标准给予补助,共100羽。 | 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 | 叶尔肯·拜山 | 0.1 | 0.1 | 2024年结余资金 | |
4 | 塔城市阿西尔乡自繁良种母畜(羊)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 下满致巴克村、楚坎村 | 养殖自繁良种母畜(羊)150只,每只母羊300元补助。 | 阿西尔乡人民政府 | 德元娜 | 4.5 | 4.5 | 2024年结余资金 | |
5 | 塔城市恰夏镇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 阿树塔斯村、锡伯图社区 | 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并产生一定效益的,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 | 恰夏镇人民政府 | 叶尔布力·吐士付汗 | 8.15 | 8.15 | 2024年结余资金 | |
6 | 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 肯杰拜村、上喀拉哈巴克村、库勒村、巴斯博孜达克村、阿热散村、青岗村、巴斯博孜达克东村 | 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 | 喀拉哈巴克乡人民政府 | 李星 | 5.64 | 5.64 | 2024年结余资金 | |
7 | 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禽类养殖补助项目 | 上喀拉哈巴克村 | 支持禽类养殖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每羽不超过10元标准给予补助,共50羽。 | 喀拉哈巴克乡人民政府 | 李星 | 0.05 | 0.05 | 2024年结余资金 | |
8 | 塔城市也门勒乡自繁良种母畜(羊)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 加尔苏村、沃布逊村 | 养殖自繁良种母羊61头,每头母牛300元补助。 | 塔城市也门勒乡 | 叶尔波拉提·沙依兰木汗 | 1.83 | 1.83 | 2024年结余资金 | |
9 | 塔城市也门勒乡禽类养殖补助项目 | 三工村、阿牙克六升村、巴斯六升村、四工村 | 支持禽类养殖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每羽不超过10元标准给予补助,共820羽。 | 塔城市也门勒乡 | 叶尔波拉提·沙依兰木汗 | 0.82 | 0.82 | 2024年结余资金 | |
10 | 塔城市也门勒乡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 阿牙克六升村、巴斯六升村、加尔苏村、喀拉尕什村、阔克加依达克村、泉水村、萨热吾林村、三工村、四工村、沃布逊村、园林村 | 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特色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并产生一定效益的,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2000元。共计95.15亩 | 塔城市也门勒乡 | 叶尔波拉提·沙依兰木汗 | 9.515 | 9.515 | 2024年结余资金 | |
11 | 塔城市二工镇乡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 也克苏社区 | 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 | 二工镇人民政府 | 罗瑞 | 0.12 | 0.12 | 2024年结余资金 | |
12 | 塔城市博孜达克镇自繁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 | 吉也克社区 | 养殖自繁良种母畜(牛)50头,每头母牛3000元补助。 | 博孜达克镇人民政府 | 包智康
| 15 | 15 | 2023年及2024年结余资金 |
为了确保衔接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现将批准的“塔城市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监督渠道:
电话:0901-925660
详细地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北路党政综合大楼B521
邮政编码:834700
附件:附件1:塔城市2024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第二批)结余资金项目备案表.xlsx
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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