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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自然资源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政策补助,前一轮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抚育 补助2025年资金公示

来源: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5-30 10:3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塔地财建〔2024〕111号)下达塔城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抚育补助资金共计64.538万元。其中:下达2016年、2017年、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一年计58.62万元;下达2005年、2006年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抚育补助资金一年计5.922万元。

2025年5月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对全市退耕还林地块进行了年度检查验收,经验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验收标准退耕还林合格面积共计7177.1亩。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合格面积5305.7亩,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抚育合格面积为:1871.4亩,发放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应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56.42552万元。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53.057万元,涉及农户21户。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抚育补助资金3.36852 万元,涉及农户50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规定,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现金补助期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500元/亩,每年每亩补助100元。2016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100元/亩兑现一年资金每亩合计100元,2017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100元/亩,兑现一年资金每亩合计100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100元/亩,兑现一年资金每亩合计100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前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抚育补助现金补助期5年,补助标准为100元/亩,每年每亩补助18元。2005年实施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抚育补助18元/亩,兑现一年资金每亩合计18元,2006年实施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抚育补助18元/亩兑现一年资金每亩合计18元。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 6月11日

分管领导:张文东

经 办 人:努尔古力

农商行负责人:窦瑕 156 9901 7799

农商行经办人:拉拉 153 4994 5994

举报电话:生态修复办公室:0901-6283608

附件:2025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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