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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人民政府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来源:塔城市人民政府 作者:塔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9 19:17:4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通知要求塔城地区水利局组织划定了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划定塔城市涉及二工镇、喀拉哈巴克乡、恰夏镇、阿西尔达斡尔民族乡、阿不都拉乡、也门勒乡等6个乡镇,划定面积共计53556.79hm²,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4-1 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备注

1

二工镇

27911.15

1057.29


2

喀拉哈巴克乡

1010.16

237.50


3

恰夏镇

5973.98

571.80


4

阿西尔达翰尔民族乡

1013.16

350.56


5

阿不都拉乡

7740.93

307.06


6

也门勒乡

9907.42

328.15


合计

53556.79

2852.36



附件2: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塔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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