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19-03-26 |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日期: | 2019-03-26 |
发文字号: | 有效日期: |
塔城市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塔城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塔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tcsh.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塔城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行政综合办公大楼;邮编:834700;电话:0901-6223224。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塔城市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各单位、各乡(镇)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条例》和《办法》由各单位提交公布,可参见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所发布的相关内容。
一、概述
2018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了公开实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市直各相关部门积极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决策和重要改革措施的信息,重点公开城市总体规划划、教育卫生领域信息、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2018年,依法向社会公开工商局、食药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等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5次,督促各涉事单位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塔城市政府对6个单位梳理的3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取消、承接、合并、调整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3项和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网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范权力寻租。
二是全面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财政公开栏目,全市147家单位实现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并对扶贫项目、涉农项目等各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政府集中采购组织程序公开透明,并统一在新疆塔城地区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重大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围绕我市年初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向全社会定期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施工情况、验收情况等项目实施信息。
四是逐步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社会保障信息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障领域信息,重点公开了各类惠民优惠政策、“博爱一日捐”救助、困难人员、招聘流程等,公示了医疗机构名录、定点零售药店、疾病防治等信息;公示了就业政策、意外保险政策。
五是全力推动公共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每日更新发布空气质量指数;设立中央环保督查专栏,及时公开中央环保督查组移交的转办件,以及我市采取的措施和整改情况;按季度公开了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以及水质检测报告和水源地达标方案。
(二)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持续开展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聘请第三方公司定期开展人工+软件扫描的方式对网站存在的问题进行监测,并对监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顺利通过了2018年国办和自治区的各季度抽查。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积极采取措施,稳妥处理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更加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四)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及时发布国家、自治区时政要闻、最新政策,为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国家政策走向提供便利。运用图解政府工作报告的方式,增加政策解读的直观性。2018年,塔城市政府网站链接中央、自治区文件法规页面。重点加大我市各类文件的公开力度,并对我市新出台的重要政策撰写发布了解读文章。
(五)扩大公众参与,提高回应实效。完善政务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对互联网上涉及塔城市的信息言论、群众通过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转办、跟踪督办,群众反映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25个单位梳理公示了各类信访诉求清单,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反映诉求。2018年共收到网民来信88件,转办地区行署专员信箱9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塔城市人民政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18年,通过政府网站、广播新闻、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会议、政府规章、政府文件、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解读回应、动态信息等政府信息,进一步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政府应公开的信息。
(一)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截至2018年底,塔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达281.5万。2018年,通过塔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21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53条。主动公开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各类文件和塔城市委扩大会、“两会”、常委会等重大会议情况。
(二)政务微博、微信。截至2018年底,“塔城市政府网”新浪微博拥有粉丝39264人、发布微博2345条;市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关注数9858人,发布信息265期;手机网站信息380条。
(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在塔城市档案馆和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塔城市人民政府机关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塔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现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尚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打算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舆情回应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2019年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及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水平。
二是认真落实国办文件精神,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办下发的《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三个文件要求,认真结合我市实际,全力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是落实国办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做好塔城市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
四是加强“市长信箱”、“书记信箱”的管理和运行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
五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
六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以上报告,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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