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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12700000006 成文日期: 2025-01-27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27
发文字号: 有效日期:

塔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地区《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行政综合办公大楼;邮编834700;电话及传真:0901-6223641)。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2024年,塔城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政府网站已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274条,网站点击率累计达到16.397万次。其中动态类信息3633条,医疗卫生、义务教育、食品药品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和强制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784条,通知公告454条,视频新闻226条。塔城市政府网转载群众关切的政策解读20篇,并做到以图文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相关联。领导信箱留言86条,回复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政府网站、电子邮件、邮寄和线下等形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件有落实、有回应,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备案,未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增强规范意识。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多层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信息发布规范性和及时性,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对发布信息先审核后发布,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督促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按目录及时主动更新信息;梳理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依据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将重点领域各栏目进行精简更改;更新互动交流模块,开设知识库、留言数据统计等栏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为民服务的窗口作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创新发展。塔城市政务新媒体一共13个,均运行良好;政府办与相关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发布和内容监督工作,认真审查稿件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依托开普云智能监测系统,定期对塔城政府网公开专栏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考核监督。按照自治区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逐项、逐条全覆盖检查全市各单位,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确保各单位及时、规范、准确发布信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及时调整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优化2024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考核指标满足政务公开新形势新目标要求,以严格考核促工作落实。2024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2

行政强制

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塔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发布内容不全,存在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信息存在错敏词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塔城市人民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做好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据统计,采取定期电话督促方式,倒逼各单位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加大审核力度,提高公开内容质量。政策解读明确解读主体单位,按“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政策文件起草单位提供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对解读内容的审核,未按要求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的不予发布。同时做好日常稿件的审核把关,定期对各单位出现错误表述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学习常见错误表述,加强对稿件审核的重视程度,增强稿件审核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塔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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