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塔城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成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努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为目标,支持1个示范社3个示范家庭农场。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更好发挥其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
二、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单位:塔城市阿西尔乡荣成养殖专业合作社
单位法人姓名:白江国 电话:136****1111
实施地点:塔城市阿西尔乡
实施年限:2025年8月—2024年9月
主要实施内容及规模:
购买清粮机3台,单价:53000元,合计159000元
项目资金总投入:总投资为159000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100000元,自筹资金59000元。
2、实施单位:塔城市阿不都拉乡盛业家庭农场
单位法人姓名:马义 电话:156****5126
实施地点:塔城市阿不都拉乡水磨村
实施年限: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
主要实施内容及规模:
购买型号明宇948中小型装载机一台
项目资金总投入:总投资为90000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000元,自筹资金40000元。
3、实施单位:塔城市青青家庭农场
单位法人姓名:孙春梅 电话:189****8828
实施地点:塔城市恰夏镇锡伯图社区农三队
实施年限: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
主要实施内容及规模:
购买中小型拖拉机一台
项目资金总投入:总投资为60000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000元,自筹资金10000元。
4、实施单位:塔城市天虎家庭农场
单位法人姓名:孙天虎 电话:152****6665
实施地点:塔城市二工镇乌宗阿尕什村
实施年限: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
主要实施内容及规模:
购买动力耙一台
项目资金总投入:总投资为168000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0000元,自筹资金118000元。
三、项目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新军 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海伟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戴晓乐 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科员
玛依拉 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阿曼古丽 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会计
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与项目有关部门的联系,解决重大问题,监督督导项目的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中心,具体项目实施由农经中心监管。
(二)强化各级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作为项目的申报单位对项目实施负直接责任;要主动与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对接落实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安全使用;农业农村局要建立项目执行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执行到位、资金使用规范。
(三)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格遵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和财务政策,资金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工作要求,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100%用在项目上。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接受自治区和地区项目管理单位的定期或不定期的项目资金检查。
(四)严格项目验收程序。每个项目完工后由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联合市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项目全覆盖验收,项目验收采取查阅项目资料、听取项目介绍、实地查看的方式,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验收结束后填写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报地区农业农村(农经)部门。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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