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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与门诊共济待遇的衔接?

来源: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作者: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时间:2024-03-25 13:24:05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参保人员已办理门诊慢特病的,优先按门诊慢特病政策予以保障。超出门诊慢特病限额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门诊保障政策予以保障。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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