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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城市行政裁决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集结果的公告

来源:塔城市司法局 作者:塔城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6 18:25:1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为提高制定《塔城市行政裁决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民主性,塔城市司法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在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已发布相关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征集结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基本情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要求,将本次征求意见时间确定为10日,即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4日。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继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后续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切实可行,为行政裁决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塔城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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