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规范辖区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塔城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及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2026年3月11日起
二、线索征集范围
凡在塔城市内涉及肉制品领域下列违法犯罪行为,均属于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1、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非法添加违禁农兽药的违法犯罪线索;
2、私屠滥宰、无屠宰资质等非法屠宰畜禽,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对畜禽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有害物质,逃避检验检疫的违法犯罪线索;
3、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过期变质肉类加工肉制品;非法添加甲醛、工业火碱、硼砂、亚硝酸盐、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以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肉、驴肉,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以及篡改肉制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违法犯罪线索;
4、农贸市场、商超、餐饮门店、网络平台、冷库等经营主体销售、存储、转运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假冒伪劣、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制品;采购、使用病死畜禽肉、过期变质肉类原料的违法犯罪线索;
5、非法买卖、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票证的违法犯罪线索;
6、为上述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场地、资金、运输、仓储、技术等便利条件,帮助转移、藏匿违法所得的违法犯罪线索;
7、其他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伪劣产品等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或匿名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
1、24小时举报热线:110
2、塔城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专线:0901-6853333转82205
来信来访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迎宾路27号塔城市公安局,邮编:834700
邮箱:2531387055@qq.com
四、举报须知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请尽量详细,务必包含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主要违法事实以便公安机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公安机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全程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塔城市公安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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