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塔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2026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深挖严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管理不规范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
1、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账户管理、收支审批、非现金结算、小金库、坐收坐支、保证金滞留等问题;村集体违规举债,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提供信贷担保、垫资等问题;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贪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登记、台账建立、权属界定、出租出借、处置程序、闲置浪费、流失侵占、账实不符等问题;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问题;资产清查漏报瞒报、信息失真、集体经营性资产闲置低效、虚假盘活、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
3、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清查土地、林地、草场、水面等资源确权、登记、发包、流转、征收补偿、权属纠纷等问题;违规出租土地等问题;“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合同要素不全、低价发包、超期租赁、暗箱操作、未公开公示、违规签订经济合同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三、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农村集体“三资”受理问题电话:0901-6225785
信件举报:塔城市建设街幸福巷2号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线索时,请提供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办理。对提供线索的群众信息,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举报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相关线索。
特此公告。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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