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经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塔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实施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区域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为塔城市二工镇、阿西尔乡、喀拉哈巴克乡、阿不都拉乡、恰夏镇、博孜达克镇、也门勒乡全境及塔尔巴哈台山区;第九师162团东、北部区域。
二、作业时间
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在此期间若有适宜或极端天气过程,均要进行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和防雹作业。
三、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防雹作业采取发射火箭弹方式进行,最大高度为8500米左右,火箭催化剂播散完毕后,火箭弹残骸将自动打开降落伞随风降落,但也有可能出现火箭弹开伞机构未能正常工作,导致降落伞打不开而直接降落等意外情况出现。为确保安全,上述作业区域内群众不要围观作业现场,特别在阴雨天气外出或田间劳动时,要注意顶空安全。
四、若上述区域群众发现有掉落到地面的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不要捡拾,更不要自行拆卸和敲、砸,应立即与塔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因自行处理而造成您及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其后果和责任自负。
塔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主任:李蕾蕾0901-6232718
塔城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
塔城市人民政府
二○二二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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