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关于塔城市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公示
关于塔城市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11月)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监督渠道:
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一室主任 周敏
举报电话:6223518、6231862
详细地址:塔城市左公路十号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2日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