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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塔城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公示

来源: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16:40:49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塔城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塔市政办[2018]174号规定,对2023年度塔城市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过认真、公开的审核工作,在2023年度对塔城市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价结论已经做出现将评价工作和评价结果作如下通报:

一、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2023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对象为:在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共145家企业申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一)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备案审查情况;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

(三)遵守社会保险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四)遵守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

(六)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保护规定(含非法使用童工)

情况;

(七)遵守职业准入和职业资整证书规定情况;

()遵守职工教育法化和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情况;

二、评价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本次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评价结果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在评价过程中明确地告知了参评企业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监督权。

三、评价结果

(一)诚信示范企业(A级)138(二)诚信企业(B级)7(三)诚信警示企业(C级)0家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2023年度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对评为诚信示范(A级)企业的单位,除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专查外,免除日常巡视检查一年。对被评为诚信企业(B级),享受与诚信示范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对评为诚信警示企业(C级)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是一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制度,各企业必须认真对待这项工作。

希望2023年度被评为减信示范企业和诚信企业的单位要再接再厉,继续主动贯彻好、执行好劳动保障法律工作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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