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塔城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公示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塔城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塔市政办[2018]174号规定,对2023年度塔城市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过认真、公开的审核工作,在2023年度对塔城市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价结论已经做出,现将评价工作和评价结果作如下通报:
一、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2023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对象为:在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共145家企业申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一)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备案审查情况;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
(三)遵守社会保险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四)遵守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
(六)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保护规定(含非法使用童工)
情况;
(七)遵守职业准入和职业资整证书规定情况;
(八)遵守职工教育法化和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情况;
二、评价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本次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评价结果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在评价过程中明确地告知了参评企业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监督权。
三、评价结果
(一)诚信示范企业(A级)138家(二)诚信企业(B级)7家(三)诚信警示企业(C级)0家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2023年度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对评为诚信示范(A级)企业的单位,除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专查外,免除日常巡视检查一年。对被评为诚信企业(B级),享受与诚信示范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对评为诚信警示企业(C级),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是一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制度,各企业必须认真对待这项工作。
希望2023年度被评为减信示范企业和诚信企业的单位要再接再厉,继续主动贯彻好、执行好劳动保障法律工作。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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