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个专注”绩效管理,推动乡村振兴资金提质增效
本网特邀塔城市财政局通讯员刘豆英报道: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塔城市财政局坚持“三个专注”工作思路,积极组织财政衔接资金相关部门单位,开展2024年度财政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一、专注目标导向,科学构建绩效指标体系。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上报2024年42个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科学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构建覆盖全面、重点突出、量化可考的绩效指标体系,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项目目标依据。
二、专注审核把关,扎实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在绩效自评工作中,塔城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相关规定,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绩效目标,逐项审核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完成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佐证材料齐全完整。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审核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使用范围、拨付程序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三)项目实施效益情况。 审核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是否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
通过评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绩效自评工作质量,确保绩效自评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专注目标管控,确保绩效自评质量。将绩效自评作为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及时发现和纠正14个问题,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塔城市财政局将持续优化绩效指标体系,精准分配资金,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工作,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为推动塔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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