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0-04-08 |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
发文字号: | 有效日期: |
塔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塔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广大普查人员无私奉献、艰苦努力,广大普查对象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现已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现将主要数据公
一、总体情况
(一)各类普查对象数量
塔城市普查对象数量373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13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58个,生活源1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加油站11个,行政村152个,普查区划分十个乡镇场、三个办事处。
(二)污染物排放量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02629万吨,氨氮0.000122万吨,总氮0.000496万吨,总磷0.000045万吨,动植物油0万吨,石油类0万吨,挥发酚0吨,氰化物0吨,重金属(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下同)0吨。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1万吨,氮氧化物0.04万吨,颗粒物0.23万吨。本次普查对部分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尝试性调查,排放量33.1吨。
一、工业源
(一)基本情况
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131家:10家停产,121家运行。
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3位的行业:农产品初加工活动业50个,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业33个,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业14个。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74.04%。
(二)水污染物
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45套,设计处理能力13.4945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18.1159万立方米。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02629万吨,氨氮0.000122万吨,总氮0.000496万吨,总磷0.000045万吨,石油类0万吨,挥发酚0吨,氰化物0吨,重金属0吨。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食品制造业0.001436万吨,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0.000645万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0.000535万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99.35%。
氨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食品制造业0.000106万吨,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00016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 0万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氨氮排放量的100%。
总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食品制造业0.000462万吨,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00034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0万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总氮排放量的100%。
总磷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食品制造业0.000042万吨,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00004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 0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总磷排放量的100%。
石油类排放量0吨。
挥发酚排放量0吨。
氰化物排放量0吨。
重金属排放量0吨。
(三)大气污染物
工业企业脱硫设施7套,脱硝设施7套,除尘设施 12套。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098242万吨,氮氧化物0.040322万吨,颗粒物0.23006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33.129775万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93.501000吨,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271.128245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89.251102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7.1%。
氮氧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61.298894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99.059074吨,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94.983541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88.12%。
颗粒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274.482203吨,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634.016819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92.906766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的95.6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2.826172吨,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3.670823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963721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88.93%。
(四)工业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6949.988吨,综合利用量45532.888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吨),处置量1400.0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0吨),本年贮存量0吨,倾倒丢弃量17.1吨。
(五) 伴生放射性矿
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对象主要为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塔城市无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企业。
二、农业源
(一)基本情况
规模种植总面积963200亩,水产规模养殖品种4个,畜禽养殖业58家。
农业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639806万吨,氨氮0.010512万吨,总氮0.044224万吨,总磷0.006127万吨。
(二)种植业
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氨氮3.05吨,总氮35.0746吨,总磷35.0746吨。
秸秆产生量46485.06吨,秸秆可收集资源量46485.06吨,秸秆利用量46485.06吨。
地膜使用量 万吨,多年累积残留量 万吨。
(三) 畜禽养殖业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639806万吨,氨氮0.010512万吨,总氮 0.044224万吨,总磷0.006127万吨。
三、生活源
(一)基本情况
生活源普查对象181个。其中:行政村152个,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18个,储油库0个,加油站11个。城镇居民生活源以城市市区、县城(含建制镇)为基本调查单元。
(二)水污染物
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 0吨,氨氮0吨,总氮0吨,总磷0吨,动植物油0吨。
(三)大气污染物
生活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031814万吨,氮氧化物0.016795万吨,颗粒物0.10556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0.019653吨。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基本情况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1个,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1个,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 1个。
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废水(渗滤液)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025吨,氨氮0.0009吨,总氮0.0012吨,总磷0吨,重金属 0吨。
(二)集中式污水处理情况
污水处理厂1个,处理污水598.9万立方米。
水污染物削减量:化学需氧量460.25465吨,氨氮92.88939吨,总氮190.4502吨,总磷27.681158吨,动植物油15.134203吨。
干污泥产生量640吨,处置量502吨。
(三)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情况
垃圾处理量10.95万吨,其中:填埋10.95万吨,焚烧0吨,其他方式处理0吨。
(四) 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情况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1个。设计处置利用能力 300吨/年,实际处置利用危险废物 300吨。
五、移动源
(一)基本情况
塔城市移动源有11家,其中一阶段油气回收10家,二阶段油气回收10家;加油站均无油气处理装置,无在线监测系统。加油站总罐容为1570立方米,其中汽油总罐容积为720立方米,柴油总罐容积为850立方米;年总销售量为42728.28吨,其中汽油年为销售量23990.56吨,柴油年销售量为18737.72吨。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塔城市11家加油站VOCs挥发量测算为26.7313吨。
塔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二零年四月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